对消极等待、徘徊观望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其增加的所有成本,物价部门核价时将不予认可,同时按照其5月14日之前销售的最高价格进行核价,观望、捂盘的开发商将钻不到一点空子。昨天,市政府举办的新闻发布会上传出这一消息。
“早封顶了,为什么就是不开盘?”近期,发出这样困惑的南京购房人并不鲜见。有的楼盘早就称要上市,但随后5月拖6月,6月拖7月,至今仍无开盘的确切消息。而主城内一家楼盘,早在4月就领到了预售许可证,但迟迟不开盘,对购房人声称的价格也从最初的5500元/平方米升到了现在的6500元/平方米甚至7000元/平方米。虽然开发商表示,他们不开盘是由于客观原因,也向有关部门打了申请,但仍有不少购房人认为开发商有“捂盘”嫌疑。一业内人士则透露,大部分开发商有房不卖,一方面是有银行贷款提供雄厚的资本,另一方面更主要的原因在于“一套一价”的核价新政实施后,不少开发商还有钻空子的心理,持观望态度。
根据有关规定,如果楼盘所在地块取得土地证满三年,可按现在的市场评估价计算地价进入成本,有的开发商便产生这样的想法:“不如熬过三年,按新地价来评估,到时候房价成本可能会核得更高些。”
“对开发商故意消极等待、观望而增加的成本,核价的时候我们一定不会让它通过。”昨天的新闻发布会上,市物价局副局长王秀洲明确表示,各开发企业应打消消极观望的思想,在具备上市条件后,尽快申请核价。
他说,物价部门对楼盘开发成本的核定有一套严格的标准,依托于已经发生的合同等大量材料。开发商故意延迟申报,多出来的成本,比如贷款利息,将不被认可进入房价。对新楼盘如此,老楼盘也一样,要严格遵照”一套一价“的规定:尚未销售的面积部分所标示的最高价格,必须低于2007年5月14日前该楼盘实际成交的最高价格。
通过“囤地”的方式间接“捂盘”的开发商也无可乘之机了。市国土局副局长丁和庚表示,市国土部门将继续加大对已出让地块的盘活力度,坚决打击“囤地”行为,严格清理闲置土地。从去年下半年开始,没收的定金达1亿多元,收取的滞纳金达6000多万元。
市房产局副局长郭宏定表示,未经核价的项目,房产部门将不予发放销售许可证。此外,房管部门将继续加大对市场秩序的整治力度,对领取销售许可证而不及时销售的,按规定坚决查处,撤销其预售许可证;对设定抵押的楼盘,开发企业必须按规定及时上市销售。(肖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