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二手房买卖过程中,很多消费者以为,房子办理完过户后,维修资金随着房本走,不用再单独办理更名手续。其实不然,市建委提醒二手房买卖双方,在办理产权过户时,应同时办理专项维修资金的过户手续。
据了解,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归集、使用管理越来越受到业主的关注,特别是在二手房买卖中忽略了办理维修资金过户手续,误以为房子办理完过户后,维修资金随着房本走,不用再单独办理更名手续。市建委相关负责人介绍,针对专项维修资金在二手房买卖过程中的过户问题,早在1998年建设部、财政部颁布的《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建住房【1998】213号)中就做出了明确规定,业主转让房屋所有权时,结余维修基金不予退还,随房屋所有权同时过户。业主转让房产时,应同时办理专项维修资金的过户手续。业主还可登录北京市专项维修资金管理系统(www.bjzxwxzj.gov.cn)网站查询有关详细情况。
那么,二手房买卖过程中该如何办理维修资金的过户手续呢?记者登录该网站首页后,点开“通知公告”,在“信息变更办理须知【更新】【须知007】”明确,“业主转让房产(即变更业主姓名)的,按照过户须知办理。”随即,记者打开同在这个栏目里的“(商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过户手续办理须知【更新】(须知008)”。该须知规定,业主转让房产时,应同时办理专项维修资金的过户手续,并且详细列出了过户需提交的材料和办理流程。
由于维修资金过户手续,要在住宅所在地的资金中心区县管理部办理,该网站还在首页的“业务网点”栏目中,列出了各区县管理部联系表。记者看到,该联系表包括各区县管理部的地址、电话、主任、受理人等多项内容。信一天不动产和中原地产的相关负责人还告诉记者,一般情况下,维修资金办理更名手续不需要交费。(蔡雪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