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归十年,内地与香港在交流中相互促进,在发展中互相借鉴,共同促进了经济的繁荣和发展。在房地产行业,房地产市场的十年与香港回归的十年基本重合,十年来,内地房地产市场的发展处处显示出“香港经验”的印记,十年后,这些“香港经验”仍然值得内地房地产行业继续学习和借鉴。
香港房地产的发展,至少三个方面的经验都是内地房地产业必须认真学习研讨的重点。第一是香港房地产业的快速起步和发展,第二是公屋(廉租房)制度,第三是香港处理亚洲金融危机所导致的房地产泡沫破灭的经验和教训。
香港房地产的快速起步和发展,得益于自由完善的市场环境和灵活多样的融资体制,以及不断创新的对购房者进行支持的金融产品。房地产是一个资金密集型行业,而香港房地产起步的上个世纪50、60年代,无论是港府还是开发商资金都十分有限,楼花和按揭制度的创设和引入,使房地产开发商能迅速回笼资金,大大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率,也提高了购房者的购买力水平和消费观念,而港府则通过土地招拍挂提高了财政收入。这些措施对于起步阶段的香港房地产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这些制度也在改革开放后从深圳传入内地,促进了内地房地产的发展。随着时间的变化,类似于预售制、招拍挂等内容也不断在实践中遇到问题和质疑,但是其基本思路,尤其是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方面的思路永远值得借鉴。
在内地,目前困扰房地产开发和银行系统的仍然是资金问题。由于投融资渠道单一,内地房地产开发资金70%左右直接和间接来自银行贷款,银行系统过多地承担了房地产金融风险,不仅为金融风险埋下隐患,而且使宏观调控处处掣肘。反观香港房地产,其融资渠道则顺畅得多,开发企业既可以从银行获得支持,也很容易通过发行股票和债券融资,而后者在内地基本属于起步阶段,仍然需要更多的政策支持。
香港的公屋制度起源于灾难性的“石硖尾大火”,公屋制度不仅包括政府出资建造建筑实体,还包括货币化的综援金制度。到1997年,在当时全港650万居民中,居住在出租公屋、政府补助出售单位的人口达331.38万,占全港人口的50.97%。公屋制度与香港的房地产大规模开发几乎同步,不仅解决了众多中低收入者的住房问题,还为香港节约了土地资源,保持了社会稳定,提高了城市竞争力。反观内地,由于“23号文件”中,“以经济适用住房为主”的原则并没有得到落实,导致商品房和社会保障用房苦乐不均和商品房房价上涨过快等一系列问题。
同时,在处理市场与政府的边界方面,“香港经验”尤为值得借鉴。在香港,狭义的房地产概念其实仅仅局限于有明确法律权属可以上市交易的土地及建筑物,政府公屋并不包括在内。市场与政府边界清楚,政府公屋与房地产市场同步发展,一方面是廉价的政府公屋,一方面是天价的海景豪宅,互不侵扰,没有那么多仇富心理和社会矛盾。在这一点上,内地城市无论是住房保障发展水平,还是处理政府与市场边界问题都与香港相差甚远。面对高房价,频繁出现的行政干预,既是廉租房历史欠账的反应,又是对市场经济和现代政府的执政理念缺乏认识的表现。
当然,香港的房地产发展也同样会出现失误和灾难。香港楼市泡沫的破灭,既有亚洲金融危机的影响,又有政府决策失误的作用。内地城市的管理者对其尤其需要警醒和借鉴。目前,资金大量涌入股市和楼市,房价飞涨,与香港金融危机之前具有鲜明的对照。从“香港经验”来看,至少有两点具有即时性的作用,第一,要保证金融安全,就要抑制投机,提高自有开发资金比例,减少对银行的依赖性,推进融资多元化;第二,类似于“八万五”的政府公屋可以减少需求降低房价,要降房价吗?那就多建廉租房吧。 (王子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