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城、石景山、房山区的小区业主,如果家中发生了水、电、气等紧急问题,物业公司须在20分钟内到达。
本市自本月中旬起至8月底,在这三个区开展住宅物业服务标准化试点。今天上午,市建委发布消息,将在这三个区试点《住宅物业服务标准化试点规范》,要求这三个区的物业公司全部参加。
试点过程中,居民可以向社区居委会和街道办事处反映和投诉物业存在的问题。
7月份起,市建委要求物业公司必须组织员工对所管住宅物业项目进行自查、自评。
未达标的物业项目,相关区建委、房管所将向其所属的物业公司下达《整改通知书》,告知未达标的具体事项和内容,督促其整改。同时,相关部门、社区居委会或街道办事处还要对住宅物业项目进行抽查;重点检查试点期间居民反映和投诉“物业服务问题”的物业项目。
试点规范中的要求(部分)
水、电、气等急迫性报修:在公共区域显著位置公示24小时报修电话;20分钟内物业必须到达现场;白天8:30到12:00,13:00到17:00物业有服务人员接待住户
日常管理和维修养护:每周巡查一次小区房屋单元门、楼梯通道以及其他共用部位的门窗、玻璃等,及时维修养护
电梯:无人值守电梯,主梯24小时不间断运行,有人值守的电梯6:00到24:00不间断运行,0:00到6:00呼叫运行
生活垃圾:须进行封闭式管理;每天清运一次
停车服务:须在主要道路及停车场设置交通标志;如收费,必须保证机动车凭证出入,对临时车辆进行登记;24小时有专人巡视管理
(陈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