频 道: 首页|新闻|国 际·英文|财经|体育|娱乐|港 澳|台 湾|华 人|留学生|IT|教 育|健 康|汽 车
房 产|电 讯 稿|视 频·图 片·论 坛|图 片 网|华 文 教 育|广 告|演 出|图 片 库|供 稿
涓浗鏂伴椈缃-404椤甸潰
■ 本页位置:滚动新闻
站内检索: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广州酝酿经适房“租售结合” 低收入家庭可租住
2007年06月08日 14:11 来源:信息时报

  昨日,记者从有关部门人大代表的答复中获悉,广州正酝酿出台《广州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试行)》,将对经济适用住房可租可售和申请购租经济适用住房的条件等问题做出明确规定。 另据悉,同德二期、大塘二期、金沙洲等三个新社区5000多套住宅将于今年年底前竣工。

  代表建议:从“只售不租”向“租售结合”转变

  陈怡霓代表建议,要促进经济适用房制度从“只售不租”向“租售结合”的方向转变。当前廉租房只面对低保家庭,比重很小。而有很大一部分人买不起房,又不够住廉租房的资格,成了政策的“夹心层”。经济适用房制度因为“‘经济’了富人,穷人仍然买不起”而备受争议。因此,应对经济适用房的住房保障功能进行重新划分与界定。经济适用房应改变以往全部出售的形式,部分面向低收入家庭出租,产权属于政府,只租不售,让低收入家庭有房住。

  陈怡霓表示,低收入家庭能否真正获益,成败在于管理。建议制定“政府公共租赁住房”系列政策及法规。入住者要有公示期,以确保享受“政府公共租赁住房”的是真正的低收入家庭。并按困难程度和申报时间进行轮候,确保最困难的家庭优先入住。并定期回访,若经济状况改善,已超过资格标准,或租户购买了私人物业,均必须马上将房屋退还给政府。

  部门答复:广州经济适用房或可租可售

  有关部门介绍,根据建设部《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规定,符合条件的家庭可以申请购买或承租一套经济适用住房。2006年,有关规定明确了“住房保障将‘由以售为主’向‘租售并举’转化,着重建设各类新社区、经济适用住房及廉租房。目前,广州正在酝酿出台《广州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试行)》,将对经济适用住房可租可售和申请购租经济适用住房的条件等问题做出明确规定。据介绍,该办法将着重解决建设规模、优惠政策、申请条件、经济适用住房上市等方面的问题。届时将征求社会意见。

  目前,广州已启动新社区建设,同德二期、大塘二期、金沙洲新社区廉租房建设已全面铺开,部分住宅楼基本竣工,预计同德二期、大塘二期、金沙洲新社区5000多套住宅将于今年年底前竣工。尤其新建的金沙洲新社区将建成中学、小学、幼儿园、卫生站、邮政所、文化活动站、老年人服务站等一系列配套设施,道路交通十分便利,地铁六号线也即将在这里设置站口。

  为确保2010年解决9200户双特困户和8.46万户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今年广州将进一步加快廉租房、经济适用住房和新社区建设,其中包括廉租住房、新社区在内的政府保障型住房开工建筑面积达194.1万平方米,提供住房2.35万套。

  经济房廉租房将建退出机制

  答复中透露,就廉租住房的退出机制问题,广州建立了廉租住房年审制度。享受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应当在每年3月向申请部门或其委托机构如实申报家庭收入、家庭人口和住房变动情况,市国土房管局根据审查结果调整租赁住房补贴或者廉租房,对经年审不符合条件的,采取平稳退出机制。对不愿退出廉租住房的,调整租金标准,并在下年度不再安排租赁住房补贴计划。

  目前,广州正在酝酿出台《广州市廉租住房保障资格审核及退出机制操作办法》,将进一步规定经济适用住房、廉租房申请、公示和退出制度和操作办法。(朱小勇 任文)


 
编辑:王菲】
:::相 关 报 道:::
·“七大关键词”详解北京经适房廉租房管理办法
·北京经适房拟"政府运作" 回购按同地段新房定价
·并没有赢来掌声一片 北京经适房新办法再遭质疑
·京经适房廉租房管理办法征意见 首次有年龄界定
·北京经适房排队序号每天足额发放 无须连夜排号
 

涓浗鏂伴椈缃-404椤甸潰

  打印稿件
 
涓浗鏂伴椈缃-404椤甸潰
[每 日 更 新]
- 中国赴日留学人员人数累计达到九十万人
- 台"陆委会"副主委:江陈会对两岸关系具重要意义
- 大陆海协会副会长张铭清抵台湾 参加学术研讨会
- 国产新舟60支线飞机成功首航 飞行平稳噪音不大
- 阿利耶夫再次当选阿塞拜疆总统 得票率为88.73%
- 九名中国工人在苏丹遭绑架 大使馆启动应急机制
- 证监会:城商行等三类企业暂停上市的说法不准确
涓浗鏂伴椈缃-404椤甸潰
涓浗鏂伴椈缃-404椤甸潰
关于我们】-新闻中心 】- 供稿服务】-图片库服务】-【资源合作-【留言反馈】-【招聘信息】-【不良和违法信息举报
有奖新闻线索:(010)68315046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

法律顾问:大地律师事务所 赵小鲁 方宇
[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京ICP备05004340号] 建议最佳浏览效果为1024*768分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