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整整一天的等待,上海记者们还是失望而归了。5月30日下午,上海市新闻发言人焦扬在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上称:“现行与个人住房转让相关的个人所得税政策,在具体执行上没有发生变化。”
此前数天,面对各界对“上海二手房交易差价部分强征20%个人所得税”传闻的强烈关注,上海市财税局曾表示,“将在5月30日给出一个明确的说法。”
媒体没有等到预期中的新政策,上海地产业界内外也暗松一口气,但是同样的政策“游戏”,又在南京上演。近日一片沸沸扬扬的长三角楼市,政策风向始终未明。
上海:二手房所得税政策“游戏”
上海关于二手房个税的政策变化之快,可谓近年来之最。
5月24日一大早,卢湾区二手房交易中心贴出一纸上海市财税局下发的《关于个人转让房屋有关税收征管问题的通知》,宣布二手房交易税个人所得税率定在20%,即日起执行。原规定是可以选择按总房价1%(普通住宅)或2%(非普通住宅)征收。通告一出,马上引起了强烈反应。
首先“即日起执行”规定引发了正在办理手续的业主的骚动,临时改为当天下午才执行,后来实际上又无法执行。当天晚上,上海财税局通过媒体宣布,将继续按原政策执行,也就是说不会强制按交易差价的20%征收。5月28日,财税局发言人又表示,将在两天后(即5月30日)全面明确有关政策,其口气让外界猜测,强制征税似乎势在必行。
此后数天,上海二手楼买家卖家极为紧张,据中介机构统计,二手房交易过户量大升,日过户量比平时激增400%!
5月30日上午,记者以购房者身份暗访长宁区新华路数家二手中介门店,经纪们均称“新税率肯定要实行的”。但当天下午官方的正式表态,总算是一锤定音,暂时平息了这一次个税政策的恐慌性波动。
有分析人士认为,出现这次政策摇摆,很可能是因为政府面对近期高涨的房价,觉得要有所作为,于是出台试探性政策,没想到会有这么大的反弹,又不得不马上缩回去。
上海策源机构研究部曹晓非称,上海市区楼盘供应集中在中外环线之间,目前这一区域成交量是供销两旺,连向来偏远的宝山区一带,也出现了排队购房现象。市场之热,可见一斑。
上海市中心豪宅涨价更是迅猛。位于新天地旁的华府天地、翠湖天地,都由两年前的每平方米4万元左右,上涨到如今的每平方米6万元,刚刚上市的济南路8号豪宅,开价即高达每平方米6万元,据称销售非常好。
市场人士普遍认为,尽管政府部门的口径是上海楼市供求平衡甚至供过于求,但供不应求才是目前的真实情况,所以房价还会继续上涨。
对于下一步政府的政策走向,业界看法也大相径庭。曹晓非相信上海楼市仍然比较理性,政府没有必要出台政策打压。但合厚营销机构常务副总鲁宁则表示:“如今的市场热潮是短期性的,从中长期看,政府肯定还是要打压的,因为这是个‘政治’问题。”
南京:“限价新规”背后的高房价之辩
就在上海二手房税收政策摇摆不定的同时,5月27日,南京市物价局突然出台了一个让外界哗然的规定:南京所有在售楼盘中尚未销售的部分,必须严格执行“一套一价”要求,所标示的最高价格不得高于5月14日前该楼盘实际成交的最高价格。也就是说,今后南京市在售楼盘的售价只能降不能升。这个奇特的规定,被当地业界斥之为“逆市政策”,甚至在全国都引起高度关注。
“我也莫名其妙!”日前接受本报记者电话采访时,南京房地产市场发展研究中心主任胡光辉脱口而出。该中心是南京市房地局下属机构,胡本人也是南京房地产界知名人士。
面对各方质疑,南京市物价局解释说“应以一个‘历史延续性’的眼光去看待该规定”。因为南京对高档商品房一直实行完全市场化定价,但普通商品房则很早就采取物价部门核定基准价、规定浮动幅度的定价模式,新规定“只是对此作进一步细化补充和贯彻落实”。
虽然南京物价局此举令人费解,但也有人站出来为政府“鸣不平”,认为这是无奈之举,原因是近期南京房价实在涨疯了,舍此之外,别无他法加以控制。
统计显示,2005年调控开始时,南京房价稳中微降,但去年全市房价上涨幅度仍然达到6.1%,今年以来房价上涨趋势则更为明显。
据官方公布数据,去年南京商品住宅上市量与销售量之比为0.78∶1,供不应求导致了个别区域房价涨幅明显高于其他区域。同时业界也认为,前两年市区土地供应不足,奥体板块等新热点区域逐步成熟等,都是市场升温的支撑点。
胡光辉本人对南京楼市的乐观看法,也许最有代表性。他认为,供销两旺并非过热,市场很好主要归因于真实需求得到释放。
“现在哪个城市房价不在上涨?南京不是唯一 一个,也不是其中最突出的。”他强调说。
数字
上海楼市一周(5月18日至24日)
新盘成交量
71.5万平方米(两年来首次突破70万平方米关口);
新盘推出量
33个楼盘,50.64万平方米,面积环比多出48%(上周24个楼盘,34.22万平方米);
平均成交价
10292元/平方米,环比上涨1.4%,比年初上涨5.5%(年初均价每平方米9748元);
新盘价走势
单价连续两个月每平方米过万元,超过三分之一新盘都上调了价格。
(王其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