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10月21日,国务院发布了《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依照国家产业政策,国土资源部门对淘汰类、限制类项目分别实行禁止和限制用地,并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工程项目建设用地定额标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继续停止高档别墅类房地产、高尔夫球场等用地的审批。
2006年5月30日,国土资源部下发“关于当前进一步从严土地管理的紧急通知”,通知要求,从即日起,中国一律停止别墅类房地产项目供地和办理相关用地手续,并对别墅进行全面清理。然而,在江苏省苏北欠发达地区的淮安市,却出现了与国家规定相悖的一幕——
开建别墅群,开发商自称手续合法
“国家已明令禁止审批别墅项目,但在淮安经济开发区境内却正在建造别墅项目,我想知道,是谁置国家的政策于不顾,是开发商违法乱建还是国土部门违规批地?”
近日,一封关于违规开发土地建别墅的举报邮件寄到本报。这个邮件促使本报记者展开了近一个月的调查采访。
在淮安经济开发区境内,“大湖城邦”的工地上,工人们正在紧张地忙碌着。工地旁的一块标牌上赫然写着“独立别墅、双拼别墅、联排别墅和叠加别墅”等宣传字样。其围墙上还标着面积为30万平方米广告宣传。“大湖城邦”,由淮安飞耀房产公司开发。记者从楼盘销售人员中得知,该公司一期、二期的七八十套别墅都已经售完了,现在开始预售第三期,他们别墅的类型很多且供不应求。
如此大面积的别墅和如此大规模的宣传,着实让人吃惊,但开发商淮安飞耀房产公司的说法却更让人惊讶。采访中,飞耀房产公司相关人士告诉记者,早在2004年4月12日,他们就与当地国土部门签订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总用地面积为569.7亩。国土局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是分期向他们供地的,而且是通过挂牌出让的方式拿到土地的。并且“各种审批手续都是合法的,公司用地根本不存在问题”。他们递交规划局审批的仅1、2、3号地块建筑面积就已达28万平方米,如加上4号地块,已超过30万平方米。
飞耀房产公司应泽勇总经理还告诉记者,由于政府未能及时做好拆迁工作,一直交不出地,直至2006年才给了部分土地,但也未全部交清,他们公司很想把地全部拿到,早点开发收益,政府在他们公司出了1200万元后才拿到地开发。
面对记者,国土局前后说法不一致
飞耀房产公司所言属实吗?如果其所言属实,国土部门是怎么将地批出的呢?记者来到淮安市国土资源局经济开发区国土分局进行核实。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飞耀房产公司原本接受挂牌出让的有好几块地,性质属于国有土地,后来由于一些原因,主要是由于老百姓不愿意拆迁,与开发商达成的协议未能实现,(政府未及时将净地交给开发商),所以开发商只拿了其中的两块地,共计9万多平方米……记者在查阅档案时,未发现挂牌出让等相关手续资料。
飞耀房产公司开发的是别墅,面积已超过30万平方米,国土分局认为只有9万多平米,而且地号也不一样,这是怎么回事呢?
对此,淮安市国土资源局经济开发分局给记者的说法前后却不一致。开始分局的说法是,2004年4月12日飞耀房产公司受让淮安经济开发区深圳路南侧及火车站周边地块,宗地总面积为379731.7平方米,宗地用途为商住用地。目前,市国土局已为其办理供地手续为2号地,面积73013.9平方米,证号为淮国用(2006)出C0157号;另一宗地为4号地,面积为25328.4平方米,原用途为商业用地,2005年9月,经淮安市人民政府同意变更为住宅用地,用于该宗地上农民拆迁安置,宗地证号为淮国用(2006)出0076号。两块地共计9万多平方米。
随后给本报的答复却是另一种说法,淮安飞耀公司开发“大湖城邦”,共5宗地,用地总面积37万多平方米,用途为商住用地。其中三宗地的土地用途为住宅,另外两宗地用途为商业、综合。目前,国土部门已经为飞耀房产办理了四宗地,还有一宗地已经办理供地手续,正在办理土地登记,用途为住宅用地,“大湖城邦”用地总面积为252279.3平方米。剩余土地已经退还开发区。
规划部门解释与规划图互为矛盾
开发商与国土部门说法不一,到底谁是谁非?4月19日上午,记者来到在淮安市规划局经济开发区规划分局展开进一步调查。记者向该局分管工作的朱副局长和孙副局长说明采访意图。随后,他们提供了飞耀房产公司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淮安市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竞价交易成交确认书”。
记者注意到,材料显示,“大湖城邦”用地面积共计379915.5平方米(约合569.87亩),用地项目名称:1、2、3号地块为居住用地,4、5号地块为商业用地,总投资2亿多元。
“大湖城邦”向外宣称开发建造独立别墅等各类别墅,规划部门有没有许可开发商别墅用地?两位局长告诉记者,有关独立别墅的审批事项,规划部门绝对不可能审批给开发商的,再说,规划审批中也没有“别墅”字眼,只有“住宅”,比如:多层住宅、连排住宅、双拼住宅等。“目前,规划部门批给‘大湖城邦’的共有几块地?”记者问道。朱彦柏副局长说,现在只许可“大湖城邦”1、2、3号地,4号地已被政府用作拆迁安置房了,不属于“大湖城邦”的用地,现5号地也不批给开发商了。
随后,记者在孙副局长拿来的2006年5月30日审批通过的“大湖城邦”总平面方案图看到,“大湖城邦”的1、2、3号总用地面积为242253平方米,建筑面积为283744.25平方米,其中,17户独立住宅,面积为4595.5平方米,178户双联住宅,面积为36333.43平方米,48户情景洋房,面积为7354平方米。值得一提的是,总平面方案图显示有独立住宅。这与“规划部门绝对不可能审批给开发商的”的说法是矛盾的。
离开前,该局将统计许可“大湖城邦”楼数交给了记者,共计113幢,其中双拼二、三层各30幢,双拼四层7幢,环湖住宅(独立住宅)17幢。
省国土资源厅:违规批地要纠正
那么淮安市规划局经济开发区规划分局是否存在违规审批的情况?对此,淮安市规划局政策法规处顾维权处长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国家三令五申停止“独立别墅”类等规划审批用地的政策后,如果还能继续审批通过“独立别墅”的话,那肯定是违规的,应当纠正。
而对于国土部门怎样批地给开发商建别墅的疑问,记者多次来到淮安市国土资源局试图了解核实“大湖城邦”相关用地等审批情况,然而均被淮安市国土资源局以种种理由拒绝。
4月24日上午,记者就淮安市国土部门在审批别墅用地过程出现的问题,咨询了江苏省国土资源厅政策法规处。省国土资源厅政策法规处顾迅建处长告诉记者,国土部门对独立住宅和别墅用地的审批,已经停批好几年了。国家在2003年、2004年就禁止独立住宅的用地审批,按照文件国土部门是不应该审批的。国家对别墅没有明确的规定,但是独立住宅肯定是别墅类,应该禁止批地。
顾处长还说,现在国家的供地政策很明确的,2006年12月12日国土资源部和发改委发放的禁止供地目录上面说明,以上所说的用地是禁止用地的项目。之前,国家也出台过其它相关的政策,但有的地方没有执行到位,既然政策是这样规定,那肯定是违规的,违规了就应当纠正。(周胜涛 石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