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关“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试点‘以房养老’模式”的报道引起了北京各方的关注。记者昨天和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取得联系,证实了该消息不是空穴来风,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确实在“以房养老”方案研究和试点工作上取得突破进展,但试点真正实施还要等到6月左右。
公积金管理中心拟收房成房东
“试点模式和以前各界传说的包括建设部曾经在去年开会研讨过的‘倒按揭’模式都不一样。”昨天,接受本报记者采访的上海公积金中心管理有关人士告诉记者。据介绍,试点方案暂定名为“以房自助养老”协议。
与此前各界曾经讨论过的“倒按揭”不同的是,“以房自助养老”的方式从一开始就变更了房屋的产权人——目前初定的做法是:65岁以上的老年人,可以将自己的产权房与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房屋买卖交易,交易完成后,老人可一次性收取房款,房屋将由公积金管理中心再返租给老人,租期由双方约定,租金与市场价等同,老人可按租期年限将租金一次性付予公积金管理中心,其他费用均由公积金管理中心交付。
养老试点将于今年6月开始
据该人士介绍,按现在定下的计划,首例“以房自助养老”协议将在6月左右正式试行。
即将试点“以房自助养老”方案的是家住普陀区的一户老年夫妇家庭。两位老人均超过80岁,届时,这对老人将按照协议,将一套二居室房卖给公积金管理中心,而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房款一次性交付老夫妻俩,同时再将此房返租给他们,并与其签订7年租赁年限,老人须将7年租金一次性交付公积金中心,并且双方约定,7年后老人如健在则租金全免,不到7年期限的,剩余租金则退还给老人的遗产继承人。
该人士并没有透露在这个试点方案中,房屋价格的定价方式以及7年租赁期限中的租金价格,因为“现在还在意向当中,到时候还得根据当时的市场情况最后定价。”
而在问到试点家庭对此的看法时,该人士没有直接回答,而是先讲了试点模式和“倒按揭”的区别。他解释,“倒按揭”的放贷对象是有住房的老年人,以其自有住房作抵押,银行定期向借款人放贷,到期以出售住房或其他资产还贷。从此可以看到,倒按揭和试点模式最大的区别在于房屋产权交易的先后———“倒按揭”只是抵押,最终产权是否转移,抵押人还可以选择,而“以房自助养老”则事先就要把产权人进行转移。也正是如此,该人士透露,一些原本意向试点的家庭大多难以接受。
但即便如此,他透露,6月后,还会有不同的家庭要陆续进行试点,目前相关工作都在有序进展。
房屋定价成为操作难题
对上海公积金管理中心推出的这种“以房养老”模式,业内人士看法是“只能是由有政府背景的事业单位如上海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国企来做,不然运作的单位很可能出现因运行不善或市场因素而面临破产,造成很大的不稳定因素。”
接受采访的业内人士由“以房养老”的房屋定价谈起。多位人士指出,“现在上海、北京等地房价高位运行,带来的问题是,按市场价‘收房’,就有房产泡沫的风险——万一房价下跌,资产就会出现缩水;而如果低于市场价格收房,就有信息不对称或者市场垄断的嫌疑。”
也正是如此,业内人士认为,上海模式可能只能由有政府背景的事业单位如上海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国企来做,不然运作的单位很可能出现因运行不善或市场因素而面临破产,造成很大的不稳定因素。
也正是如此,业内人士认为,如此看来,目前,市场机构想涉足“以房养老”行业似乎很难。而此前,北京曾经有媒体报道金融、保险机构对“以房养老”表现出极大兴趣。有报道称一家名叫“幸福人寿”的保险公司正在北京筹建,其主要业务就是“倒按揭”。
“但这些都不确定,我国的‘以房养老’行业会如何发展,还要看主管部门会出台什么相关的政策。”有关人士强调。(余美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