频 道: 首 页|新 闻|国 际|财 经|体 育|娱 乐|港 澳|台 湾|华 人|留 学 生|IT|教 育|健 康|汽 车
房 产|电 讯 稿|图片·论坛|图片网|华文教育|视 频|产经资讯|广 告|演 出|图片库|供 稿
涓浗鏂伴椈缃-404椤甸潰
■ 本页位置:滚动新闻
站内检索: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北京:开发商盖房须公示建设方案
2007年03月15日 09:54 来源:北京晨报


    今后,开发商“盖房”前先要编制“建设方案”,明确每期项目中同步都要建设那些公共配套设施以及何时交付使用等内容,否则将不能获得规划许可证。 中新社发 吴芒子 摄


版权声明:凡标注有“cnsphoto”字样的图片版权均属中国新闻网,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使用。

  今后,开发商“盖房”前先要编制“建设方案”,明确每期项目中同步都要建设那些公共配套设施以及何时交付使用等内容,否则将不能获得规划许可证。据悉,“建设方案”不仅要交政府部门审核备案,还将上网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昨天,市建委召开了《北京市新建商品住宅小区住宅与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同步交付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研讨会,邀请了市规委、市国土局等政府部门代表以及律师、开发商等各行业代表共同参与讨论。

  据介绍,新办法实施后,对开发商来说最大的不同就是今后要规范的编制“建设方案”并交市建委备案,而此前开发商只在私下里编制建设方案。现在许多大型房地产项目都进行分期开发,按照新《办法》,今后每期项目都要单独编制建设方案,内容包括:分期的区域划分,区域界限,建设时序;每期工程同步配套的公共服务设施项目、功能及建筑名称;每期工程的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项目及建设进度安排等,否则将不能获得规划许可证。市建委有关负责人表示,为了加大对开发商的监督,今后编制完成的建设方案将在“北京建设网”上进行公示,购房者可以进行监督。

  为了加强监管,《办法》还从开发商买地、规划、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商品房住宅预售等环节“层层施压”。

  市国土局表示,将从开发商“拿地”环节就把好关,目前,已经在土地出让合同时补充协议里加上了“受让方须按照《办法》规定编制建设方案办理有关手续,并接受市建委等部门监督”的补充条款。也就是说,开发商买地时,必须将规划意见书中要求同步建设的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及其建设时序作为附加条件。如未按照建设方案完成建设居住公共服务设施,要承担合同违约的法律责任。

  市规委表示,今后,开发商在申请规划许可时,其建设方案中必须制定居住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的指标,还要制定具体的建设内容和建设时间表,否则将不能获得规划许可证。

  市建委表示,小区内公共服务设施未按照建设方案建设完毕,住宅小区将不能进行竣工验收并办理入住手续,开发商须承担因此而产生的违约责任。

  官员释疑

  买房人如何获知所购项目是否受新规约束

  作为一名普通的购房者,如何才能知道自己买的房子是否受新《办法》的约束呢?对此,市建委有关负责人表示,今后,住宅项目配套公共服务设施也必须建设完成,开发商才能交房的规定将写入商品房预售合同。这样,购房者在买房时就可以通过合同来获知。同时,不按照建设方案同步建设居住公共服务设施的项目将不能销售,保护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合法权益。

  市建委表示,除3月1日起新建的住宅项目要按照《办法》执行外,对于截至2007年3月1日已经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但是未开始进行施工招标的所有住宅小区项目,也将按照该《办法》补充制定“建设方案”;而目前已经竣工的项目和已经完成施工招标的项目则不用执行新规定。

  新闻回顾

  社区配套须与住宅同步交付

  2月1日,市建委会同市国土、规划部门联合颁布了《北京市新建商品住宅小区住宅与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同步交付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办法》要求3月1日后“拿地”的开发商,其小区内绿地、道路、学校、医院等相关配套设施必须建设完成,才能交房。其中,教育、医疗卫生、社区管理服务等公共服务设施,应当在住宅总规模完成50%之前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其他公共服务设施应当在住宅总规模完成80%之前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市建委表示,对于房地产开发企业未能达到同步验收的或弄虚作假交付使用的,将责令其改正,并作为不良经营行为记入信用档案,向社会公布。情节严重的,将降低或取消资质。涉嫌犯罪的,移交公安检察机关处理。

  老项目执行新办法将造成成本增加

  按照新《办法》:“教育、医疗卫生、社区管理服务等公共服务设施,应当在住宅总规模完成50%之前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其他公共服务设施应当在住宅总规模完成80%之前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

  万科地产有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提出,如果某个开发商整个项目的规划已经做完,并且拿到了规划许可证,按原有规划,小区学校安排在四期建设。目前,一期工程已经完工,二期还未开始施工招投标。按照新办法,开发商需要补充制定新的建设计划并报市建委备案,将学校的建设时间前移,从而打乱整个工期,对整个工程将造成极大影响,会增加施工成本和施工周期。

  这样一来,将直接影响二期、三期居民的入住时间,同时额外增加的成本最后无疑将转嫁到房价上,把房价抬高,增加买房者的负担。因此,万科地产代表建议,对已经拿到规划许可证的项目应按照原规定执行,不宜改来改去,而新项目则要严格按照规定实施。

  对此,市建委有关负责人表示,针对这种情况,原则上还将按照新规定执行。如果该项目已经进行了施工招投标,则不执行新规定,而未开始进行施工招标的项目,需补充制定“建设方案”,将配套建设时间前移。该负责人表示,新规实施的意义也在于让开发商把相应的配套设施尽早建设妥当,让每期业主一入住就能享受到方便、舒适的服务。(王娟)

 
编辑:王菲】
:::相 关 报 道:::
·北京:同步交付新规实施 小区配套不完善有处说理
·小区设施迟迟不交付 开发商被判支付两万元罚金
·北京:3月1日起配套同步交付 闲置房将"忙"起来
·北京:新建住宅小区公共配套设施必须同步交付
·北京住宅将实现100%分户验收 公共配套同步交付
 

涓浗鏂伴椈缃-404椤甸潰

  打印稿件
 
涓浗鏂伴椈缃-404椤甸潰
[每 日 更 新]
- 中国赴日留学人员人数累计达到九十万人
- 台"陆委会"副主委:江陈会对两岸关系具重要意义
- 大陆海协会副会长张铭清抵台湾 参加学术研讨会
- 国产新舟60支线飞机成功首航 飞行平稳噪音不大
- 阿利耶夫再次当选阿塞拜疆总统 得票率为88.73%
- 九名中国工人在苏丹遭绑架 大使馆启动应急机制
- 证监会:城商行等三类企业暂停上市的说法不准确
涓浗鏂伴椈缃-404椤甸潰
关于我们】-新闻中心 】- 供稿服务】-图片库服务】-【资源合作-【留言反馈】-【招聘信息】-【不良和违法信息举报
有奖新闻线索:(010)68315046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

法律顾问:大地律师事务所 赵小鲁 方宇
[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京ICP备05004340号] 建议最佳浏览效果为1024*768分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