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份刚刚过去一周多的时间,针对房地产行业的宏控政策就“劈劈啪啪”地出台了四五条,似乎大有赶在春节到来之前给去年出台的一系列政策来个填漏补空,将“盲点”一网打尽。
配套必须同步交
若改规划禁上市
新政:《北京市新建商品住宅小区住宅与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同步交付使用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出台机关:北京市国土局、北京市建委和北京市规划局
发布日期:2月2日
实施时间:3月1日
“以后买房的老百姓,不会再因为配套设施不完善而抱怨了。”北京市建设委员会新闻发言人张农科之所以这样说缘于刚刚颁布的关于北京市新建楼盘配套设施的管理办法。在由北京三大部门联手发布的《办法》中规定,从3月1日起如果新建商品住宅小区水、电、气、热、通讯、道路、绿化不能与住宅工程同步完成;教育、医疗卫生、社区管理服务等公共服务设施,应当在住宅总规模完成50%之前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其他公共服务设施应当在住宅总规模完成80%之前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此外,商业、学校、医院、社区管理服务设施等与规划不符,则不能上市进行交易。
业界反应:针对《办法》提到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没有按照建设方案完成相应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前,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管理企业不得办理入住手续”,黄玺庆表示,“竣工”和“使用”完全是两回事,即使开发商能够按时将公共基础设施按期竣工也并不代表买了房的老百姓能够第一时间享受到这些配套设施。但对于实际上什么时候能够使用这些设施,《办法》并没有给予明确限制。
新楼市观点:虽然还不尽完善,但《办法》的出台还是在保护购房者合法权益方面迈出了一大步。根据《办法》的意思,就算是分4期开发的项目,其医疗、教育等配套设施最迟也要在2期业主入住之际交付使用。相信有了《办法》的庇护,类似天之骄子社区这样收房时小区还是乱成一团的情况将会有显著减少。
民心指数:★★★★★
北京“限外令”强化过程
外籍人士仍限购1套
新政:《关于境外机构和境外个人购买商品房有关程序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出台机关:北京市建委、市政府外办、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商务局
发布日期:2月2日
实施时间:即日
此次出台的《通知》是北京市为了贯彻落实国家6部委于去年7月份出台的“171号文件”所用。在北京“限外令”中,继续强化了境外个人及机构在京购房的程序。包括在境内工作、学习时间超过一年的境外个人、港澳台地区居民和华侨因生活需要可以购买一套商品住宅,购房前需到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办理《境外个人在境内居留状况证明》。境外机构在北京设立分支、代表机构的,可以在北京购买自用商品房以及境外机构和境外个人在北京购买非自用商品房的,应当申请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等。
业界反应:中原地产华北区总经理李文杰在接受采访时认为,由于北京市目前的高端住宅多以自住和国内投资者购买居多,从这一层面上来看,在北京限制外资买房有点“画蛇添足”。而中国企业海外发展中心主任孙飞则表示,限购1套的规定不会影响到外籍人士在北京的居住工作需要。而这个政策出台可以有区别地对待自住与投机行为,压缩一些不必要的住房需求,打击投机行为。
新楼市观点:从去年出台的“限外令”来看,政策出台后对北京高档住宅市场的销售影响并不十分显著,但对高档住宅市场的租赁市场却有明显促进。北京“限外令”的出台尚需要一段时间的市场消化期,以观效果。
民心指数:★★★
房贷炒股成热门
出了问题银行担
新政:《关于进一步防范银行业金融机构与证券公司业务往来相关风险的通知》(简称《通知》)
出台机关:银监会
发布日期:2月5日
实施时间:即日
春节前,房贷融资渠道再次被“紧缩”。在银监会发布的《通知》中规定,禁止信贷资金被挪用入市,个人房贷资金入市炒股银行要负全责。而银监会人士还透露,春节后将全面开始检查工作,住房按揭贷款将成检查重点。如果发现违规贷款,银行对此应负全部责任。
业界反应:接到银监会《通知》后,有银行方面即表示,“如果一旦发现客户贷款炒股,将要求其立即还款,个人损失自负”。但对于银监会希望借该《通知》禁房贷炒股,也有业内人士认为,最终实施情况可能并不理想,毕竟房贷已经是银行风险最小、利润最大的业务之一。同时,有业内人士也建议,银行放贷时可能通过把资金直接打入消费者欲合作的开发商账户来防止“贷款炒股”。
新楼市观点:自去年下半年股市形势一片大好后,抵押房产炒股的情况就屡见不鲜。但股市的风险终究难以完全预测,因此禁止“贷款炒股”是保护银行和借贷人利益的有利手段。同时,银行负全责的规定也将使银行方面更加约束自身的放贷行为,提高风险警惕。
民心指数:★★★☆
3日内答复投诉
否则问责到底
新政:《北京市房地产经纪纠纷投诉处理管理规定》(简称《规定》)
出台机关:北京市建委
发布日期:1月31日
实施时间:2月1日
上周末,12315、96315联合公布了2007年1月份消费者投诉受理情况,显示由房屋中介服务引发的投诉达到54件,占中介服务类投诉的6成多。房屋中介服务投拆的主要3个问题包括:房屋中介合同期满后,经营者抵赖,拒绝退押金;房屋中介服务合同中部分条款显失公平;“口头承诺”难兑现。
面对今年年初房屋中介投诉有所上升的趋势,刚刚出台的《规定》有了对症下药的味道。根据《规定》要求,从本月1日起,如果消费者在通过中介机构租、购房屋时与中介机构产生纠纷可到该机构所在区县建委进行投诉。对于市民直接到区县建委进行投诉的,被投诉机构应在接到投诉3日内受理和解决。同时,房地产经纪机构要建立健全客户服务制度,公示企业内部投诉方式,使用由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推荐使用的合同示范文本,建立客户回访制度和责任追究与处罚机制。
业界反应:链家宝业相关人士认为,该规定首先,将完善经纪公司自身的服务系统。其次,将使投诉流程更为规范和透明。同时,公示信息也将起到监督作用。
新楼市观点:不久前,我爱我家曝出“退押金慢”事件,给品牌中介公司再次敲响了警钟。其实,很多投诉的引发都在于房屋中介机构迟迟不给客户答复,采取推迟或置之不理的态度。给予投诉答复时间限制非常有利于解决房屋中介和客户之间针锋相对情况的发生。
民心指数:★★★☆
(仰静 齐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