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没交物业费,刘勤被小区物管告了。但刘勤说,小区物管没用,他反映的油烟污染和乱倒垃圾等问题,一样都没解决,所以才不交钱。近日,南京秦淮法院受理此案后,判刘勤败诉,因为他拿不出证据,能证明哪些地方是物业管理的范围。法官提醒,物业纠纷案件,证据收集很重要,否则业主在法律上将处于下风。
三年没交物业费成被告
2002年6月30日,南京玉阳物管公司与南京市秦淮区某小区物业管理委员会签了合同,由前者对小区实行物业管理,委托管理期限为五年。关于物管费,合同约定,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0.35元收取。2007年8月16日,双方续签了合同,继续由玉阳公司对小区实施物业管理,委托管理期限为三年。
然而,从2005年到2007年,小区业主刘勤就从没有支付过物业费及其他相关费用。玉阳公司多次以口头、书面形式要求刘勤给钱,但刘勤就是不理。最后,玉阳公司发了律师函催要,刘勤还是坚决不给。不久前,玉阳公司将刘勤告上秦淮法院,请求法院判令刘勤支付物管费共计914元。
业主称物管“不管事”
刘勤未到庭参加庭审,但向法院递交了书面意见,说明了拒交物业费的原因。刘勤称,他以前都是按时交物管费的,但是,玉阳公司对他反映的四个影响生活的问题处理不力,他忍无可忍,才拒交的。
这四个问题主要是:1、家左边有个厕所,许多人在那里小便,冬天还闻不到味道,夏天实在难闻,只能总是把窗户关着;2、北边开的是饭店,油烟味太重,他家朝北的窗子常年不敢开;3、房子的下面有饭店、网吧,还有做生意的,总是要到晚上两点才停止营业,早晨四点不到又开始营业,吵闹声严重影响了家人的睡眠;4、房子下面是垃圾,保洁员早晨才打扫好,后面又有人接着倒,到了夏天不仅气味难闻,且苍蝇、蚊子到处乱飞。
刘勤说,以上四点他多次向玉阳公司提过,并表示只要改好了,物业费一分不少按时缴纳,但玉阳公司至今没有整改。
举证不力被判败诉
对于刘勤所提书面意见,玉阳公司反驳说,刘勤家旁边没有厕所,之所以骚臭难闻,是因为有人在靠近小区的地方随地小便,而那个地方不在小区里,他们公司无权管理。不能直接管理。关于饭店、网吧及其他经营场所带来的油烟和吵闹声问题,公司也没办法,因为门面房的产权人是南京一家企业,而非小区业主共有,公司也无权管理。这些问题,公司都与社区等部门联系协调过,但是效果不佳。
关于乱倒垃圾问题,玉阳公司表示,刘勤所指的区域同样不属于他们管理的范围,即便如此,他们仍然多次与社区及环保部门联系商讨解决办法,并每月出资几百元要求环保部门进行清扫,只是相关人员不自觉,在清扫之后又乱倒垃圾。
秦淮法院审理后认为,刘勤应当举证证明其反映的厕所和乱倒垃圾问题发生在住宅小区建筑区划之内,属于物业公司实施物业管理范围,但刘勤并未提供证据予以证实。关于饭店油烟和经营噪音问题,法院认为,玉阳公司作为物业服务企业,其无权对相关的经营者进行管理,故对刘勤的意见不予采纳。最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支持了玉阳公司的诉讼请求,作出了上述判决(文中当事人及单位为化名)。 (秦法 双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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