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申请开通暖气,可户外的手动阀门却莫名其妙地坏掉了。供暖开始10多天后,新房内一片汪洋,复合木地板被脏水泡得长了毛。
房主:新房“水漫金山”
房主韩锋介绍,他的新房位于郑州市航海路与兑周路交叉口附近的兰亭雅苑小区一栋居民楼6楼,10月底才刚刚装修完毕,今年冬天没打算入住,也就没申请开通暖气。供暖试压前,物业人员将户外暖气管道的手动阀关紧,他很放心,供暖试压时,他也一直没到新房。
前天下午,韩锋去看新房,刚走到5楼楼梯拐角处,就发现了异常:通往自家室内的户外暖气管道的手动阀门处往下滴水。
打开房门,韩锋发现主卧室内一片汪洋,“水至少有4厘米深,我裤腿都弄湿了。”窗户下的暖气片两端仍在往下滴水,漏水点位于厨房暖气片下面的管子与暖气片接口处,暖气片下方的复合木地板上已长出了一片黑白相间的毛。
物业人员赶来后,换掉了户外的手动阀门。
物业:责任不在他们
清理完积水,韩锋发现自己的新房变了样:主卧室的复合木地板凸起了,隔壁房间的墙壁也翘了起来。他认为此事的责任在物业公司。
兰亭雅苑小区物业管理处主任宋先生说:“开发商交房时,阀门都是验收合格的。15号供暖之前的10天试压期间,物业人员每天都巡视每个阀门,没发现他家的阀门有什么异常。”
因此,宋先生认为虽说物业负责暖气阀门与管道的运行维护,但此事与物业无关。宋先生说,肯定有人破坏了韩锋家的户外阀门,此事责任不在物业公司。
律师:物业应对此事负责
河南金学苑律师事务所花长胜律师认为,物业公司既然负责暖气阀门与管道的运行维护,就有义务保障暖气阀门和管道的质量和正常运行,因为这是物业管理的一部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六条第一款:“公民、法人违反合同或者不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如果阀门或管道出现问题,物业公司要对因此引发的不利后果负责,这时,物业公司就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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