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失败购房合同是否履行?——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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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贷款失败购房合同是否履行?
2009年04月21日 10:02 来源:京华时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李女士问:我通过银行贷款购买一处商品房,但是在办理银行按揭贷款的过程中被银行告知无法办理。开发商得知这个情况后要求我一次性付清全部房款,被我拒绝了。现在开发商起诉要求付清全款,我想咨询律师此事应该如何处理?

  京华律师事务所的王佳红律师解答:李女士是否应一次性付清全款,这要看买卖合同的具体约定。若是买卖合同中约定“购房人无法办理银行贷款的,则应补交全部房款”,购房人应一次性补交。若是买卖合同中没有类似的约定,则购房人有权利拒绝开发商的要求。本报实习记者李岩整理

【编辑:位宇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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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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