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茂名市茂南第二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下称“茂南二建”)股东们没有想到的是,企业合法购买的约1000亩土地,竟在一真一假两份债务纠纷中被执行一空,面对股东的质疑,面对680户购地户的上访,茂南二建的股东们正忧心忡忡地四处奔走着。
数百亩土地不翼而飞
据记者了解,早在1992-1993年间,茂南区乡镇企业局下属的集体所有制企业茂南二建,依靠银行贷款和职工内部集资的购地款,经电白县政府批准,合法征用了电白县羊角镇南香管区的约1000亩土地,依法办理了“南香城”开工报建手续,并缴交了报建费用。茂南二建将其中320亩土地出售给680多户购地户建房,当时茂南二建向购地户的承诺是在建好房屋后统一办理土地证和房产证,购地户手中的凭证是一张收据和一纸与茂南二建的购地协议。
1994年,正在开工建设的购地户却被茂名市政府以大规划、收取大区配套费(有关文件在2003年被取消)为由,责令购地建房用户停工。此后,购地户多次到茂名市政府上访。
2001年3月,茂南二建由于经营不善,进行了企业转制。此时,公司的1000亩土地在开发部分后,尚留没开发土地约647亩。经过评估,由20名职工出资入股,成立了茂名市茂南第二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此间,由于购地户的不断上访,2001年5月,茂名市委市政府作出了茂府办(2001)18号“工作会议纪要”,从政策上给予扶持,为尽快解决遗留问题,并成立了协调小组。2003年,在茂名市政府当届领导班子最后一次协调会上,与会者一致同意,在没有完全解决遗留问题之前,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改变茂南二建征地范围内的土地现状,不得开工建设。并按“要房的给房,要地的给地,要求退钱则退钱”的原则,解决680多户购地户问题,具体由茂南二建作出方案报协调小组讨论通过后实施。
正当用地户四处奔走相告时,茂南二建却告知购地户,土地已被法院处置了,没有土地再作方案提交讨论。
明白官司糊涂案
对此消息,茂南二建的部分股东难以置信。据股东柯万才介绍,他所知道的债务是茂南二建与富达公司之间的债务。当时,根据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1999)粤高法民终字第255号民事判决书,双方于2001年11月28日签订“协议书”,茂南二建将58亩土地过户到了富达公司指定的茂名市伟恒地产有限公司(下称“伟恒公司”)。至此,双方的债权债务全部清结,讼争的110亩土地归茂南二建处理。
后来,通过柯万才的了解,原来在2001年之后,富达公司又与原茂南二建公司捏造了2900万元的债务,并把时间倒置回到2000年12月2日,签订了“关于债权债务履行协议书”(下称履行协议书)。2004年1月6日或之前,茂名市中级人民法院仅凭富达公司提供的“履行协议书”复印件,便分别作出了(1997)茂中法执字第31-9号民事裁定书,将茂南二建价值逾2亿元的603亩土地(含680户购地遗留问题用地),裁定抵债给富达公司。
2008年初,茂名市伟恒地产有限公司开始在这块备受争议的土地上大兴土木。2008年5月,柯万才觉得自己该站出来,为股东、转制分流的职工和购地户讨回一个说法。实际上,柯万才是茂南二建的控股股东,持股比例占茂南二建的51.653%。由于当时的法定代表人是柯国新,故换下柯国新是维护股东正当权益的第一步。为此,2008年5月16日,在茂南区政府的协调下,茂南二建在茂南区政法委办公室召开了董事会,会议选举柯万才为董事长,任期三年,当天生效。
此后,柯万才开始了艰难的申诉与维权之路。2008年8月19日,茂名中院举行了听证会。在听证会上,申诉人列举了系列证据,直指“富达公司与原茂南二建公司2900万元的债务系捏造”。听证会后,审判委员会达成了一个共识,决定撤销(1997)茂中法审执字第31-9号裁定。然而时至今日,仍未作出撤销裁定的判决。为此,记者采访了该院相关负责人,他表示目前案件还在审理中,不便透露相关情况。
维权路在何方
柯万才说,原茂南二建法定代表人柯国新在经营企业的过程中弄虚作假,通过伪造自己签名、伪造文件等涉嫌刑事犯罪的手段掏空公司资产。为此,购地户曾在2004年向茂名公安机关报案,却未予立案。2008年9月,柯万才以股东的身份向茂名市公安局报案。记者日前向茂名市公安局方面了解获悉,目前该案已经立案侦查。
记者通过调查获悉,在茂南二建的土地转让过程中,不乏一些政府职能部门的违法事实。据了解,电白县国土资源局,就曾于2003年在其非辖权范围内,通过倒置时间、低估土地价值,在没有进行招、拍、挂的情况下,违法将茂南二建仍在抵押贷款及其他遗失未作补发土地证的土地转让给伟恒公司、国税局等单位和个人。
另据了解,茂南二建董事会做出变更法人代表的决议后,在向工商部门进行变更登记时,被茂南区政府下设的一个协调茂南二建土地纠纷的“领导小组”叫停。茂南区政府甚至还动用行政手段,作出一个方案,规定由伟恒公司对购地户进行补偿,并让购地户与茂南二建解除合同关系。甚至,茂南区政府还于2008年7月,为伟恒公司作出了一份处理茂南二建财产的汇报文件,而对柯万才等股东们提供的材料视而不见。
2003年,在茂名市当届领导班子对茂南二建土地遗留问题作出不得改变土地现状的决定之后,茂名市有关部门却为伟恒公司等单位大开绿灯,为其违规开发的愉景花园小区,擅自修改规划,变更土地规划用途,提高容积率,以倒置时间规避产业政策办理开工报建等手续。
茂南二建的土地问题表面上错综复杂,但解决起来又似乎并不困难,重要的一点是要依法、依规来予以解决。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