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合同中明确约定没有阳台,但收房时却发现多了一个近3平方米的封闭式阳台,业主董女士将北京中粮万科假日风景房地产开发公司(下称中粮万科)告上法院,以其存在欺诈为名要求退房。昨天,丰台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董女士说,她一直想买一套没有阳台的房屋。2007年,她看中了中粮万科开发的假日风景家园的一处没有阳台的在建商品房,并于9月1日签订了商品房预售合同,其中明确约定该房“有0个阳台,其中0个阳台为封闭式,0个阳台为非封闭式”,此外,该房屋的平面图及在整个楼栋中的位置图也标明该套房屋无阳台。于是,她支付了120万余元首付款,并向银行按揭贷款50万元。
去年8月31日,她按约定日期验房时,却发现所购买房屋竟有一个建筑面积为2.98平方米的封闭式阳台。因对此有异议,她没有办理实际入住手续。董女士认为,中粮万科在售房时,故意隐瞒她所购房屋具有阳台的事实,进而与她签订合同,已构成欺诈,她因此起诉要求撤销商品房预售合同。
法庭上,中粮万科的代理人认可曾与董女士在合同中标注“0个阳台”,也承认涉案房屋有一个封闭式阳台。但他称,双方在商品房预售合同的补充协议中还规定,关于阳台的情况以合同附件的房屋平面图为准。而仔细看房屋平面图,明显可以看出涉案房屋的厨房北侧是一个阳台,因此,公司在销售过程中没有欺诈行为。
对此,董女士并不认可,她认为房屋平面图中并看不出有阳台,结合双方的合同内容,中粮万科就是没有按合同交付房屋。
此案没有当庭宣判。(记者裴晓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