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装修房“霉”了四年 开发商称自己无责——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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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装修房“霉”了四年 开发商称自己无责
2009年03月11日 14:38 来源:新闻晚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2004年,市民周雄一家搬进了位于梅川路祥和名邸的漂亮新居,但全家人的好心情却未随之而至。 4年多来,周家的墙壁一直湿乎乎的,房间里也经常充斥着霉味。去年年底,问题根源终于找到:当年施工队在安装一处水斗地漏时未涂牢胶水,导致每次洗衣时都有积水渗出,造成地板下一片潮湿。不过,周家找开发商善后时,对方却以水斗是周家和施工队私自协商搭建的为由,不愿给予赔付。

  虚接地漏造成渗水

  记者在位于底楼的周家看到,客厅地板多处上翘开裂,主卧房的门因此无法关紧,墙面上满是水痕和霉斑。周雄说,祥和名邸是全装修商品房,由申豪房地产公司建造。 “2004年中我们搬进来,入住半年后发现墙面一直渗水,屋内总有股霉味。”渗水现象越来越严重,甚至影响到家具和地板的使用。

  去年10月,渗水根源终于找到:施工队当初在搭建北阳台一处水斗时,将地漏虚盖在落水管上。每次周家洗衣服,大量积水便从地漏和落水管当中的缝隙渗出来,流向各间房屋。

  “我们撬开地板一看,藏在下面的积水有两三厘米厚,几乎整个家都浮在水上。 ”周雄说,为了排干这些水,他请工人在水泥地上凿了一个洞,把积水排向地下车库。“积水多得难以想象,足足花了两个小时才排干净。 ”

  开发商称自己无责

  周家找开发商交涉,对方表示水斗是业主与施工队自行协商搭建的,应由施工队负全责。 “当初买房,售楼处小姐说,业主可以根据个人喜好找施工队小改屋内设施。再说,施工队也是开发商请来为业主装修的,开发商怎能说没有责任呢? ”周雄说。

  申豪房地产公司相关负责人康先生对记者说,渗水是施工队接私活造成的,不属于开发商行为,“按照原设计图纸,北阳台落水管供日常洗漱使用,水流量仅为5至10升。而周家用来接洗衣机的排水,水流量猛增到30多升,用得久了,难免会出现问题。 ”

  康先生说,房产公司曾与施工队多次协商,希望对方赔付业主部分损失。但装修工程已结束5年,施工人员换了好几拨,现在的负责人一直回避,“老板一口咬定装修工程只保修两年,他们不愿意赔付,我们也不能强迫,只能尽量协调,督促施工队承担责任。 ”

  有关部门建议检测

  上海房地局咨询热线人员表示,周家的渗水现象是由于业主改建造成的,工程未经质检部门验收,无法轻易认定责任方,“业主可请市房屋质量检测站出具认定报告,进而确认责任人是谁,再进行赔付事宜。 ”

  上海市百全律师事务所邹智翔律师认为,施工队作为开发商的代理人,“即使房屋渗水是施工队造成的,应由业主先向开发商追责,开发商再向施工队追责。责任主体应该是开发商。 ”

【编辑:位宇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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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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