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自家的别墅里私搭乱建了一个车库和亭子,城管查处决定强拆时,却面临房主长期住在加拿大,拒接电话躲避执法人员的情况。顺义城管大队采取了以前从未尝试的方式,在昨天出版的《人民日报》海外版上刊登《强制拆除决定书送达公告》的形式,告知这位难寻其踪的违法相对人张先生。《人民日报》海外版广告部的工作人员表示,这是城管部门首次向海外发布公告。
-别墅区盖起违法建设
在昨天出版的《人民日报》海外版6、7版之间的中缝处,顶部一则400字的公告,公告称,在顺义区马坡镇政府北侧购买别墅的张先生,未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框架结构浇顶房及亭子,顺义城管大队报经顺义区人民政府批准,决定对上述违法建设予以强制拆除。公告要求张先生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六个月内到行政机关领取《强制拆除决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在国内媒体上并不鲜见的城管部门的强拆公告,竟也出现在了面向海外的报纸上。昨天下午,在马坡镇政府北侧的这片别墅区里,张先生家正在修建的违法建设已经停工。从已经建好的外形可以看出是一座车库,但奇怪的是,车库顶端有个类似金字塔似的尖顶,房主的用意似乎是要修建一个亭子。
-多次联系找不到当事人
城管队员说,去年他们接到举报后,立即到现场叫停了工人施工,调查取证后确认张先生私搭乱建的行为,建筑面积达180.61平方米。在城管队员最初向张先生了解情况时,张先生还比较配合,在电话中认可无手续施工的事实,当城管队员要求其自行拆除违法建设时,张先生表示自己身在国外,无法自行拆除。今年年初,城管大队申请强制拆除获批后再与张先生联系时,发现张先生不再接听电话。经城管队员了解,张先生为某国企副总,现在与家人居住在加拿大。由于其私搭乱建行为属于个人行为,也不便告知其单位,而张先生的律师也称无法与其联系。
-刊登强拆公告一次花两千
按照程序,《强制拆除决定书》应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不在场的,应按照民事诉讼的送达方式送达。较常用的是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和邮寄送达,最多在报纸上刊登公告。而此次情况特殊,在国内媒体刊登张先生也无法看到。最终,城管除在别墅外张贴公告外,还专门在唯一面向海外发行的《人民日报》海外版上刊发公告,花费也比在国内报纸刊登公告高很多,刊登一次需要两千元。
顺义城管大队表示,希望张先生的亲朋及时与其联系,或动员其对违法建设自行拆除。因为按照法律规定,当公告发布之日起六个月,即视为送达。届时,顺义城管将依法对其违法建设予以强制拆除。
《人民日报》海外版广告部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海外版面向全世界80多个国家发行,城管部门刊登《强制拆除决定书送达公告》是第一次。(记者 王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