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个千万富翁和浙江第一高楼开发商对簿公堂(图)——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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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6个千万富翁和浙江第一高楼开发商对簿公堂(图)
2009年02月18日 13:17 来源:都市快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图为即将结顶的温州世贸中心资料图。温州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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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在开庭

  时间:2月17日

  地点: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事件:温州世贸大厦集体诉讼案

  (温州世贸大厦号称“浙江第一高楼”。2003年初,大厦9到50层甲级写字楼对外出售,超过1万元/平方米的售价在当时堪称天价。100多位买家都是身家千万以上的富翁。

  后来,开发商提出,业主们得再交精装修款和设备款。这样一来,相当于原来700多万元的房子,得多交300多万元。而且,业主们发现,房子的结构变了,面积也缩水了。备受关注的温州世贸大厦集体诉讼案由此开始。

  一审业主们胜诉了。但此后不久,开发商和36名业主都向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了上诉。)

  昨天下午,温州中院开庭审理了此案。业主们成立的“打官司指挥部”整整花了一晚上,复印了一大袋案件资料,用来分发给旁听的人。

  和一审开庭时比起来,昨天温州世贸大厦业主们的阵容更加强大。法院门口豪华轿车满满当当,大法庭里更是黑压压的一群人。

  昨天的庭审,双方都是上诉人。争论的焦点主要有这么几个:

  一、当初签的《房屋预订意向书》算不算数?

  开发商方认为,意向书是双方为了进一步磋商用的,是否最终达成一致还说不定,当然可以解除。

  业主方说,意向书属于合法有效的合同。“而且,这么大的交易,怎么能开发商想改就改,想终止就终止呢?”

  二、房屋面积是不是要以意向书上的为准?

  “现在的实际房屋面积和意向书上的并不一样。如果要按照意向书上的面积,那这样的房子根本不存在。”开发商气势很足。

  “就算实际测绘面积和约定面积不相符,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结算就可以了。”业主方针锋相对。

  三、意向书里的房价包括设备款和精装修款吗?

  业主方的观点是,温州世贸大厦是60多层的标志性建筑,怎么能没有电梯等设备呢?难道还要业主搬进来以后自己去装电梯?房价包括设备款本来就是房产交易的惯例。

  “世贸大厦是标志性建筑,这和意向书里约定的房价是否包括设备款没有联系。”开发商方这样认为。

  昨天的审理一直持续到晚上6点多。法庭没有当场判决。

【编辑:位宇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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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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