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物管擅装门禁 业主进出遭禁拉起横幅要退款——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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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是物管擅装门禁 业主进出遭禁拉起横幅要退款
2009年02月09日 10:22 来源:新快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他们既不是物业管理公司,也没有与业主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凭什么要我们交钱,还将小区的门装上了门禁系统,让我们有家难回!”昨天下午,天河区龙珠住宅楼业主在小区门口拉起了横幅,强烈要求退还各种乱收费,清除门禁以保证业主的正常进出。

  涉事方广州永晋经济发展有限公司(下称“永晋公司”)保安人员曾赶到现场制止,并和业主发生肢体冲突,石牌派出所和松岗居委会及时赶到现场调解后,事态才得以暂时控制。

  业主:擅装门禁系统

  “进自己的家都要交钱,是严重侵犯物权的强盗行径!”昨天下午,记者接到报料后来到龙口东路龙珠住宅楼,业主王雪静指着6号楼梯通道的门禁系统对记者说,去年12月底,永晋公司以管理处的名义,在未征求业主同意的情况下,一纸通知就擅自在龙珠楼4、6、8号楼梯通道设立了门禁系统。

  龙珠楼业主筹备委员会主任林启洲说,永晋公司并不是龙珠楼选聘的物管公司,也没有和业主签定物业服务合同,在楼梯通道设立了门禁后,如果业主要进门卡,就得交25元的进门卡押金和预交2009年3个月的管理费,还必须清偿积欠的管理费,否则就不能得到进门卡。据反映,此前永晋公司在龙珠楼没有任何服务内容,却一直向业主征收管理费。从2008年起,该公司还擅自将管理费从0.5元每平方米提高到了0.9元每平方米。

  安装门禁系统后,小区业主和永晋公司的矛盾就开始逐步升级。林启洲说,春节前夕,小区业主多次和永晋公司协商,要求拆除门禁系统,但问题一直没有得到解决。直到去年腊月二十八,石牌街道办事处和石牌派出所出面协调,双方达成一致,为了让大家欢欢喜喜过年,永晋公司暂时撤消门禁系统,等到春节过后再另行协商。但元宵未到,业主又回不了家了。

  目前,石牌街道办事处和警方已经介入协调处理。

  物业:确无服务合同

  针对业主的诸多不满,永晋公司的黄经理说,龙珠楼建于上世纪90年代,当时是开发商委托永晋管理。

  对于记者问及的是否和业主签订了物业服务合同时,黄经理坦承没有,但事实已经是他们一直在管理,业主以前都向公司交纳了管理费。

  至于设立门禁系统,永晋公司保安部经理说,这是针对去年年初治安情况不容乐观,为了保证龙珠楼的安全采取的措施。由于龙珠楼出租现象较严重,为防止进门卡外泄,所以才要求交纳25元押金。

【编辑:位宇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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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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