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间距标准提高 广州老城区新建筑不能见缝插针——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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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间距标准提高 广州老城区新建筑不能见缝插针
2009年02月03日 11:14 来源:广州日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新的楼间距标准是多少?较旧标准提高了多少?新旧两栋楼,楼间距应该怎么算?

  近日,本报独家披露了广州市规划局在网上公示的《广州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以下简称《技术规定》),规定中对新的楼距标准提出了征求意见。市民对此尤为关注,提出了不少问题。

  案例:

  楼距不到3米 中午都要开灯

  “新标准究竟提高了多少?”住在大慈悲寺巷19号的王女士看到本报报道后登录“规划在线”网站看新标准,却发现只有一张写满了公式的表格,她看了半小时还是“蒙查查”。

  王女士住的这栋8层高的居民楼是东西向的建筑,离西面居民楼最宽处不到3米。北侧也有一栋8层高的居民楼,它和南边的居民楼的间隔就更近了,几乎是阳台挨着阳台,间距只有1米多。“我买的是南北向房子,可是又有什么意义?常年难以见到阳光,中午都要开灯,一到做饭时间,对面的油烟就冲过来,只好把门窗紧闭”,王女士一脸无奈地告诉记者。

  回应:

  老城区楼间距相应提高

  新建筑间距最高标准也有提高

  “老城区不再会出现见缝插针的建筑了”,广州市规划局有关人士昨日告诉记者,“新标准取消了密度分区。之前的标准是按照密度1区, 密度2区,密度3/4区划分,为实现城乡一体化,新标准不再按区域划分,老城区的楼间距标准相应提高了”。

  据了解,由于高层建筑随着自身高度的增加,对通风、日照、景观等的影响逐渐减少,所以建筑超过80米以上的部分不再增加计算建筑间距。例如,以层高3米计算,一栋100米高,33层的南北向高层住宅为例,按旧标准算,它和相邻楼房的南北向间距不能小于46米,新标准为55米。

  质疑:

  公共建筑楼间距如何算

  眼尖的市民发现,规定第二十八条中只明确了居住建筑的建筑间距标准,“其他建筑之间的建筑间距,参照居住建筑执行。”

  住在中华广场附近的王先生对此颇有看法:“与居住建筑相比,公共建筑一般更加‘身高体壮’,像中华广场、正佳广场、会展中心这样的公共建筑,对周边居民楼产生的影响更大,它们的楼间距标准应该更高,怎么只是参照普通居住建筑的标准?”

  回应:

  医院商场楼间距要更宽

  市规划局有关人士解释:像医院、学校、敬老院、商场这些公共建筑的楼间距标准会更高,而办公楼等公共建筑,它的通风采光多采用人工手段满足,楼间距的标准会降低,“如果公共建筑与居民楼相邻,我们会要求公共建筑退让的距离更多。”

  目前国内楼间距

  尚无统一标准

  记者了解到,目前国家就城市的楼间距尚无统一的标准,我国对城市建筑之间距离的规定主要是国家技术监督局和建设部联合发布的《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等国家标准以及建设部的部门文件中有一些笼统表述,并无具体要求,在缺乏其他强制性法规的情况下,各地的建筑间距标准不一,北方地区城市的建筑间距普遍较南方地区大。

  “2002年颁布的《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将广州划入第Ⅳ气候区,要求住宅建筑的日照时间不少于3小时,旧区改建项目可酌情降低到不少于1小时,2004年实施的《广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标准与准则》(建筑工程管理篇),对建筑间距有详细的规定。此次调整的新标准,是通过专家论证的结果。公示的是一个普遍规定,白云新城、亚运城这些重点地区的楼间距,将通过不同的城市设计方案确定,也可能更高也可能变少。”规划局有关负责人表示。

  新标准是否合理?资深规划专家李志认为,“广州地处北回归线以南的亚热带地区,阳光充沛,新标准应能满足对日照的要求。”

  新旧建筑“扯皮”怎么办

  新建筑“全额”退让间距

  市民比较关心的是,这样的楼间距标准在老城区能实现吗?

  开发商:

  买地时会注意留够位置

  “对于老城区的小地块,55米的间距实施起来比较困难”,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开发商昨日坦承,“假如是一个东西向的长条高层建筑,它的南北向已经很难退缩”。他表示,如果新标准实施,他在买地时一定会留意周边建筑的位置。不过,他认为无论是什么标准,关键是规划一定要前置。

  市民:

  买了新房子贴身盖起楼

  事实上,在老城区中,新旧两栋楼为楼间距“扯皮”的事屡见不鲜。“我们和旁边19层楼的间距到底应该怎么算?”海珠中路215号住户杨东昨日向记者写信反映, 2005年前后,他和13户业主入住,没想到一年后房子旁边竟建起了19层的高层住宅。北面全部是窗户,原本承担了楼梯间采光的功能,如今打开窗户,迎面就是一堵乌黑的墙,伸手一摸,窗户和墙壁最多只有10厘米的距离。

  记者了解到,由于两栋房子的楼间距,一般是要求双方各退一半。可是,旧建筑建好后不可能“挪位”,而新建筑只肯承担退缩一半距离的义务,最后的结果有可能就是:楼间距最多只能执行一半。所以,像杨先生反映的新旧两栋楼出现楼间距问题较普遍。

  如何避免楼间距 “打五折”?李志建议,规划部门在划建设用地红线的时候,应保证原有建筑住户的采光权,如果已划的建设用地红线距离相邻旧建筑的距离不足,应要求新建建筑按新标准“全额”退让间距,保证双方的楼间距达到标准。

  他山之石

  考虑引进日照分析软件

  据悉,除了用公式计算楼间距,杭州、武汉等城市已采用“日照分析法”,要求建筑工程编制《日照分析报告》,作为规划管理部门进行建筑管理(审核建筑方案、初步设计,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依据,确保住户的“阳光权”。广州市规划部门透露,已在考虑引进日照分析软件及日照分析技术管理规则,让楼间距的制定更加科学。

  维护“阳光权”

  居民可申请行政复议

  长期从事房地产事务的广东圣和胜律师事务所丁剑清律师表示,业主对于自身的物业拥有采光、通风、感观等权利,附近物业的施工、建设必须满足业主的相邻权。

  虽然开发商的施工建设在规划的红线范围内,房屋的规划得到有关部门的许可,但相邻的业主也可以向规划部门申请行政复议,重新认定该大楼的建设规划是否合理。业主甚至可循法律途径,以邻居侵犯其相邻权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

【编辑:位宇祥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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