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多购房者在购买自己小区车位的同时,也看好车位投资前景。目前许多开发商在住宅销售不是很好的情况下,也将存量多年的车位拿出来销售,获取周转资金。记者日前在采访中发现,已销售出去的车位物管公司都要按月收取业主的车位物业管理服务费,但这笔费用一直没有收取标准,导致有些业主和物管公司产生了不必要的麻烦。
A
物管:
已卖车位物管费不好收
近几年来,成都的私家车年年递增,导致了许多小区停车的需求也逐年旺盛,购买车位已成为许多家庭买私家车后必须的行动。
据了解,在上海、广州等地,车位的严重不足已经让不少有车一族烦恼,“甚至有些换房的原因都是源自于自己居住的小区因为没有自己的固定停车位。”一位从事销售的业内人士告诉记者,目前成都几乎没有哪个小区的车位配置在1:1范围内,大多数都会有一定的停车缺口,许多私家车都处于“无家可归”的尴尬局面,虽然以前成都车位销售总体情况不是很好,但随着现在私家车不断增多,许多小区的停车压力变大后,购买车位成为有车一族的必然选择。“作为‘私车第三城’,很多业主都有‘自己有家,爱车也应该有个家’的想法。”
但是,“目前针对已经销售的停车位来说,物业管理费的收取往往却不很顺利。”一位物业公司的负责人告诉记者,所有小区的物管部都会向已购车位的业主收取一定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用,一般是从30—60元不等,但因为一直没有相关收费标准,许多业主对此有异议,导致部分收费成为老大难,收费工作一直不顺利。
B
物价:
相关标准还在制定中
“车位物管服务费的收取,肯定是取之于业主用之于业主,但因为一直没有相关收费标准,让许多业主不理解。”成都泓济物业的总经理蒋忠杰说,他所管辖的小区在针对已购买车位的业主收取物管费用时,长期以来都是沿用当初给业主签订的《车位物业管理协议》来收取的,按照车位面积的大小以平方米为单位收取,不以车位大小为依据,这和住宅的物业管理费收费道理是一样的,如果业主对车位服务管理费有异议,那么在当初签订协议时双方就应该要商量好,在办理入住手续时就应该提出来和物业公司进行协商解决。
但蒋杰忠认为,车位物业费确实应该有个参照标准,“因为住宅的物管费用好收,车位的物管费就不是很好收,没有参照标准是主要原因。”他告诉记者,从管理成本的角度来看,停车场的成本要高些,因为首先是24小时必须有照明,还有就是车位的卫生必须要至少经得起业主的检验,需要有人不定时进行保洁,另外就是还必须有指示系统、通风系统等硬件配备。但住宅却不会有照明的费用开支,也不会有人到业主的家里进行保洁,但因没有标准参照,车位的物管费不好收。
记者就此拨通了成都市物价局成华区热线电话,得到的回答是:确实存在同样区域因为楼盘不一样出现不同收费的情况,目前都是通过业主和物管公司进行协商处理。该人士表示,因为私家车位也是最近时间才大量出现,属于“新生事物”,相关标准也在制定过程中。
C
律师:
车位服务费很难自行确定
记者就此问题采访了四川发现律师事务所艾述洪律师,“目前确实车位服务费用没有可以参照的标准,但相关政府部门尽快制定停车位(车库)的物业服务价格指导价有法律依据。”艾律师谈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的规定,与人民生活关系重大的极少数商品价格,政府在必要时可以实行政府指导价。且停车位(车库)的物业服务价格也属于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的范围,属于《四川省定价目录》的定价内容之一。
同时,尽快制定关于停车位(车库)的物业服务价格指导价,也是尽量减少不断出现的大量关于停车位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纠纷的客观需要。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特别是在个别城市汽车保有量已达到了较高水平,停车位也就成了许多普通民众必不可少的物业。但由于物业管理企业逐利性的特点,以及物业服务过程中信息的不对称性,使得业主在与物业服务企业协商停车位(车库)的物业服务价格过程中处于明显的弱势,仅由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很难自行确定公平、合理的价格。故希望相关价格主管部门能尽快制定相关指导价,以尽量减少纠纷。(记者 钱乐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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