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房价持续“跳水”,在未来两年内银行与客户之间因房贷引起的官司将会激增。这是上午记者在近百名银行高管接受法官预防金融风险交流会上了解到的。
明天是我国第八个法制宣传日。今天上午,一中院的法官来到位于金融街的北京银行总部,与近百名银行高管共同举办法制教育活动。
据商事审判庭的孙小平法官表示,就目前的金融形势来看,房贷官司很有可能在金融风暴中激增,成为商事案件中的主要组成部分(具体原因见表格)。
孙法官分析说,房贷案件目前尚未大规模爆发,但一旦激增,将会出现在未来两年,也就是2009年和2010年。产生这种“滞后诉讼”的现象,成因如下:
首先,车贷危机是前车之鉴。
以车贷案件作为参照来看,银行无法收回贷款而起诉的案件往往具有滞后性。
比如我国的车贷热是在1996年,而在1998年后,因降价等原因引发的车贷官司开始层出不穷。以此类推,金融危机引发房价跳水,由此产生的房贷案件也将会在未来两年爆发。
其次,银行会在穷尽各种救济手段后再起诉。
目前,银行处理断供的房贷,往往会采取先用内部资金救济周转进行弥补。实际操作中,也很少有因为拖欠一期贷款就被起诉的购房者。
只有当银行内的资金已经周转不灵,资金链断裂等情况下,银行才会采取诉讼的方式追讨房贷,这就造成放贷官司具有滞后性。但一旦爆发,必然是大规模的诉讼。
法官同时提示说,从审判经验来看,银行在发放房贷的过程中,存在的最大问题便是审核不严,导致此后担保救济的手段不足。
在审理案件的过程中,法庭会判断银行是否存在审核不严的问题,一旦认定,也会判决银行为此承担部分责任。
三原因导致房贷官司可能激增
金融风暴导致房价一降再降
前两年楼市价格一路飙升,但在金融危机发生后,本市楼价开始下滑,相同的楼市如今价格却“大相径庭”。
这导致很多贷款购房者开始进行利弊选择——继续偿还贷款划算还是违约断供损失小?
当贷款人认为违约的成本小于偿还贷款的时候,很多贷款人就会选择“断供”,不再还款。
贬值房屋使银行“入不敷出”
在实际操作中,银行发放房屋贷款一般仅用房屋作为抵押。
因此,在消费者拒绝继续偿还贷款的时候,银行所能采取的方式便是将房子收回。
但在目前房价下滑的情况下,银行即使收回房产,评估拍卖所得的价格也将远远低于之前楼市红火时所发放的贷款额度。
因此,在此类事件中,银行的大部分贷款可能仍是“有去无回”。
资金周转不灵银行会打官司
如果房价一跌再跌,而银监会或者人民银行等金融机构不进一步调整房贷利率,那么银行在资金周转不灵的情况下,便会向当初的贷款者主张权利。
相关背景
在今天的法制宣传活动中,一中院法官总结金融犯罪案件的特点(见下表),向银行工作人员介绍如何认识和避免容易发生的金融犯罪。
案件高发案值巨大
2007年,在一中院刑庭审结的一审金融犯罪案件中,涉及金融机构被骗的案件虽然只有3件,但被骗金额却高达人民币3.6亿余元。
犯罪领域广、手段新
如利用计算机和网络的金融犯罪、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犯罪,以及利用消费信贷进行诈骗犯罪。
共同犯罪现象普遍
由于金融机构的职工对该机构的情况比较熟悉,掌握金融企业的业务活动规律,而且易出易进,不易防范。
犯罪分子非常看重金融机构内部人员的资源优势,经常引诱、勾结内部人员作为同伙,而内外勾结作案,成功率都很高。(记者 王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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