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家住德阳市的蹇女士给报社打来电话,投诉成都紫云轩装饰有限公司的质量和管理问题。据蹇女士介绍,2007年3月份她与紫云轩签订装饰合同,约定工期61天对其161平方米的新房进行装修,但时至08年底该工程仍未竣工交房。经与甲方多次协商未果,才向成都市消费者协会家居投诉站及华西都市报投诉维权。
为此,昨日记者与成都市消协家装投诉站相关负责人前往德阳蹇女士的新房现场进行调查采访。
烦:工程拖延问题太多
记者现场采访发现,蹇女士是2007年4月份与紫云轩公司签订的装修合同,约定工期61天,于6月底竣工交房,但由于各种原因,合同并未执行到位,直到目前新房仍是乱糟糟的一片。值得留意的是,蹇女士出示的自己与紫云轩装饰公司签订的装修合同,也并不是成都市建委编制、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的标准家装合同《成都市家庭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而是甲方公司的非正规合同,这给装修问题埋下了隐患。
此外,蹇女士表示,她对紫云轩的装修质量很不满意,墙砖勾缝不合理、橱柜安装后有很大缝隙,给日后使用卫生埋下隐患、卫生间的设计也很不科学,尤其是花了几万元买回来的材料都非常低廉劣质,门把手、开关、插座还未使用就已经生锈。前期约定的包工包料,没想到最后装的都是最落伍最低质的材料。
惊:装修款被蹊跷卷走?
“最开始出现装修滞怠的情况时,我就觉得有些不对。”蹇女士表示,问题迟迟不能解决,其实还有更深层次的原因,当时她就与装修公司取得联系,但是该公司却告知蹇女士,滞工是因为他们并没有收到蹇女士后期5万元的装修款,而蹇女士坚决表示自己已经按照合同规定将装修款按时交给了装修公司工作人员。中间到底孰是孰非?还是另有蹊跷?
原来,2007年3月份与成都市紫云轩装饰公司签订装修合同,并随即缴纳4000元定金,施工队进场后,又按约定缴纳36000元首次材料及施工费,这两笔款项皆有家装公司收据为证。4月份公司指定执行人向某与蹇女士联系,以买材料为由再次索要3万元,其后又在五月份支付了两万元进度款。其中,3万元那次是以现金的形交给向某,而两万元这次则是汇至向某私人账户,有汇款单作证,但此人后来卷款逃跑,才埋下了双方扯皮的后果。
疑:公司内部管理混乱?
对此,成都紫云轩装修公司又是怎么一个说法呢?根据蹇女士提供的联系方式,记者拨打了向某和该公司相关负责人王某的联系方式,但是几个手机号均未打通或已停机,“也许又换号了”,蹇女士无奈地表示。而根据蹇女士提供的地址,记者走访了位于顺城街顺吉大厦的成都紫云轩装修公司,在现场除了只留下几个“紫云轩装修公司”字样的公司标识以外,该公司早已人去楼空。大厦物管工作人员表示,“这家公司是从去年年底搬来的,现在搬走已经有一个月了,至于搬到哪里就不知道了。”
据悉,向某逃跑后,紫云轩公司即以尾款未到账为由暂停了工程,然后一拖再拖。蹇女士认为,出现这样的问题皆因紫云轩公司内部管理混乱,不以消费者利益为重,采取拖延的办法产生烂尾工程,这给自己造成了极大的经济损失。记者徐林飞
专家说法:
成都市消协家居投诉站站长蒋斌
由于消费者的法律意识不强而导致吃亏的情况比比皆是。因此在家装时,要加强自身法律意识,避免当出现问题时投诉无门。比如在签订装修合同、预算书、材料交接单、工程变更单、付款凭证以及结算书等等书面文件的时候,必须要求装饰公司加盖公章。家装公司的人员具有很大的流动性,因此书面文件上只有经办人的签字就存在着极大的法律风险,消费者最好要求装饰公司在每份文件上加盖公章,以免日后一旦诉讼出现举证责任问题;其次,消费者应尽可能地了解基本的装修知识与术语,据此对合同中的内容予以明确,避免被“忽悠”;同时,将装修过程中变更内容与款项书面化也是极其重要的。四川川达律师事务所苟忠诚
在本案例中,蹇女士第一笔款就是交给装修公司代表向某,并且返回了装修公司的收据,这表明在款项交接问题上向某代表了公司。因此,只要有证人或者证据表明向某后两笔钱也是交给向某,那么公司以没收到款项为由停装和滞装都是违反协议规定的。蹇女士可以向相关司法部门提起诉讼,要求解决问题并获得相关赔偿。
图片报道 | 更多>> |
|
- [个唱]范范个唱 张韶涵助阵破不和传言
- [情感]男子街头菜刀劫持女友
- [电影]《非诚勿扰》片花
- [国际]乌克兰议员在国会比试拳脚
- [娱乐]庾澄庆说没与伊能静离婚
- [星光]小S台北性感代言
- [八卦]江语晨与周杰伦绯闻成焦点
- [科教]南极科考雪龙船遭遇强气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