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会一集中供热、分户供暖住户不打算取暖,只想缴纳20%热费。但物业公司称只要住人,不管取暖不取暖,都要缴纳全额热费。而对空置房的解释,政府部门说法不一,使住户陷入尴尬境地
“不想取暖,却要缴纳全部热费,有这样的道理吗?”11月18日,面对记者,住在省会华海环球广场的丁先生发出了这样的感慨。
丁先生是南方人,不习惯北方干燥的房间暖气,加之石家庄的冬天又不太冷,小区是分户供暖,所以从2005年以来,他一直没有用过暖气,每年只是按规定缴纳40%的热费。然而今年,丁先生却因不想取暖和小区物业公司发生了争执。
“只要住人,不管用不用暖气,就要缴纳全部热费。”今年,石家庄市热费价格调整时,对暂不用热的空置房的收费标准做出明确规定:“基本热费按应缴纳热费总额的20%收取”。以此为依据,丁先生在供热之前,去物业公司想缴纳20%的热费时,却遭到了物业公司的严词拒绝。
对此,华海环球广场的物业公司杨经理对记者解释说,物业公司每年都要按小区应缴热费总额的60%提前向供热企业缴纳热费。小区只有200来个住户,如果收费率低于一定比例,公司就有可能亏损。如果以前不用暖气的住户按热费总额的40%进行缴费,公司还能承受。今年却是按热费总额的20%缴费,公司实在有些难以承受。“再说,基本热费按应缴热费总额的20%收取的政策规定,指的是空置房。丁先生的住房并非空置房,而是有人居住。”
就什么是空置房、如何收费这一问题,丁先生从11月14日开始,至今已拨打了十几次市长热线。每次市长热线电话中的工作人员都说问题已转到市物价局了。可丁先生拨打市物价局电话时,市物价局都没有给出任何说法。
就此问题,记者拨打了石家庄市能源办供热监督投诉电话进行了咨询。一位接电话的工作人员的答复是,开发商或物业公司都与集中供热企业签订了供热协议,所以房子只要有人居住,就要足额缴纳热费。所谓缴纳20%热费,是指没人居住的空置房。
记者随后又拨通了石家庄市物价局价格处的电话。然而这里的解释却与石家庄市能源办的说法大相径庭。物价局一位自称姓李的工作人员在电话中说,只要是分户供暖,且不影响别人,不想取暖就可以按应缴热费总额的20%缴费。今年热价调价政策所说的空置房,也包括不想取暖的住户。
两个政府部门截然相反的说法,不仅使丁先生陷入了尴尬境地,也让记者感叹:政府部门的政策解释何时不再打架?百姓的切身利益谁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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