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昨(4)日报道了《总价4300万金宇大厦本月拍卖》的消息后,昨日上午有多位读者打进本报热线,自称是金宇大厦的业主,对于自己的物业被人拍卖表示非常吃惊。据悉,金宇大厦1、2层目前租给国美电器使用,而这些自称业主的人多是在2005年购买了金宇大厦1、2、6层商铺或写字间,并与开发商成都金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租赁协议,金创公司再转租给国美电器。但从买房至今,所有业主均未拿到房产证。
业主说法
砸进几十万买的竟是抵押房
昨日下午,记者来到位于金宇大厦7楼的成都金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时,已经有数十位业主在该公司的办公室,他们手持《房屋买卖合同》、《国美金宇商城租赁协议》,希望金创公司就本次拍卖事宜对他们做个交代。
产权证至今没有办理
业主代表陈先生称,他于2005年10月与金创公司签订房屋买卖合同,购买了金宇大厦1楼的商铺,商铺面积10.4平方米,总金额9.5万元。合同规定,金创公司必须于2005年12月31日前交付商铺,并在交房后180日内办好产权证。但金创公司只按协议交付了商铺,产权证至今没有办理。迟迟拿不到产权证,陈先生心存疑虑,到金牛区房管局了解情况,得知金宇大厦早在2004年11月就抵押给了农业银行成都市金牛支行。
由于自己买到的是抵押房,陈先生于今年1月将金创公司告到金牛区法院,法院判定该公司返还陈先生9.5万元房款,并赔偿陈先生9.5万元。但收到判决的金创公司一直不执行法院判决,陈先生说:“我多次到公司要求退款,金创公司都以没有钱为由拒绝执行法院判决。”
6月起就没收到租金
79岁的业主邓大爷说,2005年,他在看到金宇大厦的售房广告后,就把自己的住房卖了,用30万购买了金宇大厦一楼的铺面逾20个平方米,每个月可收到1850多元的租金。但从今年6月开始,他就再也没有收到过租金。
业主何先生说,2007年1月他以14000多元/平米的价格购买了金宇大厦一层十几个平方米的产权,“当时都是用现金,一次性付清了15万元的房款”,何先生说,按照合同,金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每月15日至20日应该把上个月的租金打入自己卡内,“今年2月开始租金就断断续续没有准时打,到6月份就彻底没收到钱了”。在多次寻找金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无果后,何先生到成都市房管局问了相关情况才知道,其实自己所买的房产早在2004年11月已经抵押给农业银行金牛支行。
业主付先生说:“我们这次的目的要求终止本次拍卖;二是要向金创公司追讨拖欠我们的租金,并要求对方赔偿每月租金万分之三的滞纳金,以及支付商铺总金额10%的违约金;三是退房。”
公司态度
尽快支付拖欠的租金
在金创公司的另一个办公室,记者看到几名工作人员一直打着电话。面对情绪激动的业主,该公司一张姓工作人员表示:“我不是负责人,不了解情况。我们董事长在重庆回成都的路上,他会为大家说明问题。”另一吴姓工作人员则透露,“2005年农业银行成都市金牛支行曾授权金创公司,同意销售金宇大厦。现在授权书还在我们公司。”但直到采访结束,该公司董事长并未露面,也没有看到农行的授权书。
下午5点过,面对不肯离去的业主,公司工作人员表示,他们马上就联系拍卖公司,要求立即终止拍卖,并且尽快支付拖欠业主的租金。但当业主要求工作人员立字为据时,该工作人员又以自己不是负责人为由,拒绝签字。对于金创公司的解决方式,业主均表示不能认同。
据承租金宇大厦的国美电器物业部刘经理介绍,国美电器梁家巷店早在2001年便租下了金宇大厦的1、2层,去年扩展业务租了第3层,他们与金创公司所签订的租赁合同到期时间是2015年,并且现在租金已经交到了明年2月。对于业主与金创公司的纠纷,刘经理表示,国美电器都是按合同付给了金创公司租金的,金创公司没有理由拒绝支付房租给业主。如果金创公司与业主的纠纷到明年2月都不能解决,国美电器将停止支付租金。
律师观点
业主可提请法院终止拍卖
据了解,主持本次拍卖的金通拍卖公司仍在进行拍卖的各项准备工作。拍卖公司工作人员介绍,本次拍卖是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的,如果要终止必须由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授权。
成都某律师事务所的林律师表示,根据民法204条,业主可以就本次拍卖集体向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异议,要求法院立即终止拍卖。林律师说:“作为抵押权人的银行,对本次纠纷具有责任。金创公司从2005年至今一直在销售金宇大厦商铺或写字间,售楼中心就设在金宇大厦1楼临街,位于一环路交通要道上。而且金创公司多次刊登销售广告,可谓是大张旗鼓地进行销售。抵押权人对于自己的抵押物在销售,不可能毫不知情。”(记者章瑶杜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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