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远望去,位于龙岗中心城龙城中路旁的新龙岗商业中心2号楼与周围的建筑并无两样:五层的楼高,深绿色的玻璃幕墙……但这栋看起来并不寒碜的商用楼却已经烂尾4年多,并处于严重“瘫痪”状态。由于开发商千岗地产老板已经卷款潜逃,购买了商铺的业主无法领到房产证,商铺开业无望,大批业主选择了集体断供。
近日的一个下午,受害业主梁观绍带记者前往令他备感伤心的新龙岗商业中心2号楼,记者绕大楼走了大半圈,所见的几个出口都是大门紧锁,转到大楼背后才发现一个“皇家假日酒店(筹备处)”,但走进去才发现,这只是一个空壳,仅有一位上了年纪的老者在看守。
在老者的带领下,记者走进这座“烂尾”商业楼。记者看到,整栋大楼空空荡荡,四处散落着垃圾,散发着浓浓的霉味,一楼的一间屋里还堆满了废弃的石料。据老者介绍,由于开发商欠下巨额债务卷款潜逃之后,大楼的电梯和空调都已经变卖掉了。现在这座外表看起来十分漂亮的“商业中心”,已是徒具形骸。
而且,由于开发商已经欠下供电部门50余万元电费,现在大楼已经被停电。记者夜间结束采访后再次路过该大楼时看到,整栋大楼漆黑一片,白天外观漂亮的建筑在夜间却成了一个可怖的黑体。而在600多名业主的眼里,这个黑体已经成为一个令他们无比心痛的黑洞。
缘起
工程未经验收 房产证没法办
在严峻的“现实”面前,新龙岗商业中心2号楼的业主们开始组织“自救”,牵头者还成立了一个并无法律效力的“业委会”,帮助受害业主维权。曾智平是这个“业委会”的联络人之一,也是对2号楼所有“历史遗留问题”最为知晓的业主之一。
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曾智平介绍,新龙岗商业中心2号楼于2002年8月22日报龙岗区相关部门批建后,于2002年10月15日正式破土动工,实际完工时间为2004年8月份,并于当年10月由深圳市中盛华瑞商贸有限公司打着“新一佳”超市的名称,对该商业中心2号楼的一、二、三层楼面进行了经营活动。
曾智平说,在商业中心2号楼主体框架完工的同时,开发商就开始凭借2003年5月29日深圳市规划与国土资源局核发的《新龙岗商业中心2号楼房地产预售许可证》兜售各楼层的商铺。但后来“新一佳”在经营中欠供货商100多万元(本息),被其起诉,龙岗区人民法院于2005年4月对所有商铺进行了查封和处理,之后该整栋2号楼就“关门大吉”直到现在。
“2号楼完工到现在已经4年多了,可连竣工验收都还未进行,业主们办理产权登记和办理《房地产权证》根本就无从谈起。”对于其中原因,曾智平告诉记者,主要是因为开发商拖欠了深圳广厦监理公司71.5万余元的监理费用,在这些费用付清之前,监理公司表示不会协助办理竣工验收手续。
但是,开发商在“新一佳”被查封之后已经走佬,“现在根本找不到人”。曾智平认为,目前来看,如果要开发商来处理其所拖欠的各种费用和履行《房地产买卖合同》中的相关条款,是不可能也不现实的。“因为他们对新龙岗商业中心的所有问题采取回避、不理不管的态度和行为。”
曾智平介绍,龙岗区人民法院提供资料证明涉及开发商千岗地产的系列案件就有130多件,欠债总额达1100多万元,但都无法执行赔偿。“就是对众多的法院诉讼案件,他们也都不介入、不到庭,使司法判决难以执行,最后的结果只是:业主赢了官司,输了钱(诉讼费和律师费)。”
老曾无奈地悲叹:“如确无法进行竣工验收和办理《房地产权证》,怎么处理这栋2.5个亿资产的物业?我们这些业主何去何从?”
断供业主
实在看不到希望 只能破罐子破摔
“这些年来,我们所有断供业主的心情其实都是一样的,十分痛苦!”断供业主何华(化名)对记者说。他当年在银行贷了9万多元,在新龙岗商业中心2号楼买了总面积约25平方米的铺位,每个月要向银行还1000多元,这对于他来说并不是很大的数字,但由于“实在看不到希望”,刘伟坚索性在2006年停止了向银行供款。
另一位断供业主徐芳(化名)当时在3楼买了20多平方米的铺位,她在2005年7月便停止了向银行供款。“我记得当时贷了10万多元,每月要还1000多元。2005年,开发商跑了,房产证办不下来,业主们觉得不值得供了,所以很多人就不供了。”她告诉记者,“我现在已经欠银行2万元了,银行曾多次打电话催还,说要起诉我们,收我们的楼。但我还是觉得,断供是最好的选择,因为就算供完了款我们还是什么都拿不到。银行要拍卖或者怎么处理都行,我也不要了。”
业主断供多出于无奈
在记者采访到的多名断供者当中,杨东(化名)是贷款数额最大、欠银行钱最多的一个。“我开始就投了20多万元在那里,现在欠银行已经有40多万元了。后来开发商跑了,我根本拿不到房产证,就算继续供也没有效益,现在只能破罐子破摔了。”杨东说。
对于断供的后果,受害业主们并非没有考虑过。曾经断供一段时间的刘洁(化名)告诉记者,她在2楼买了一个8个多平方米铺位,当时贷了5万元钱。“每个月还款600元左右,并不多,决定停止还款主要是因为实在看不到希望。后来我们发现,以断供的方式表示抗议其实行不通,我们几个还被银行告上法院,得不偿失。我们本来是受害者,现在却上了黑名单!”在看到断供也无济于事后,刘洁在今年5月份还清了所有银行的欠款。
在采访过程中记者发现,断供业主们之所以选择停止向银行供款多出于无奈,而这种无奈主要来自于房产证的获得遥遥无期。断供业主均向记者表示,如果房产证能给他们,那么可以“立马把银行贷款还清,但这样的希望太渺茫了!”
“断供者不少于50人”
至于有多少人断供,曾智平表示现在并无确切统计数字。“不会超过100个,但肯定不会低于50个。”
断供业主刘洁告诉记者,2005年初,一些业主曾经一起讨论过是否继续向银行供款。“当时有10多个人,日子我记得特别清楚,是“三八”妇女节。在之后的“3·15”消费者权益日,我们到有关部门反映情况,没什么效果,后来我们当中的一些人真的就停供了,我知道的就有10多个。”
在记者获得的一份某商业银行龙岗支行在2007年8月28日提交的一份授权委托书中,除记者采访的上述4位断供者外,还有另外22人被起诉。由此可见,仅在这家银行断供的业主就有26人。
而据曾智平介绍,除该银行外,还有另外两家商业银行在当年为新龙岗商业中心2号楼的业主办过按揭贷款。由此推算,断供者不在少数,“不少于50人”的说法基本可以确信。“而如果这样一直拖下去,肯定还会有更多人断供!”曾智平说。
广厦监理公司
催款无数次 对方总“没钱”
记者查询到,深圳市广厦建设监理有限公司位于龙岗区龙岗街道银威路,是经国家建设部批准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甲级建设监理公司,始建于1994年。该公司主要从事建设工程监理、工程咨询、工程招标代理、工程造价咨询等业务,拥有雄厚的技术力量和先进的检测设备。
该公司一名自称“姓左”的负责人对记者承认,千岗地产的确拖欠了广厦公司70多万元的监理费,因此,广厦公司就没有协助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公司是借钱给工人发的工资”。左先生表示,其与千岗地产联系过无数次,也写过许多催款通知书,但千岗地产总是说“没钱”,所以业主办房产证的事情就一直拖了下来。
记者试图联系千岗地产,通过信息台查询得到的电话号码是空号,已不存在。深圳市国土房产局网站显示,千岗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工商注册日期为1997年9月22日,经营范围是“从事限定地块的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办公地址在“新龙岗花园南区3栋904”。但是,记者调查发现,这个办公地址的住房已经出售,找不到千岗地产的人。
业主声音
这些年来,我们所有断供业主的心情其实都是一样的,十分痛苦!
我还是觉得,断供是最好的选择,因为就算供完了款,我们还是什么都拿不到。银行要拍卖或者怎么处理都行,我也不要了。
如果房产证能给我们,我们可以立马把银行贷款还清,但这样的希望太渺茫了!
专家视点
商铺开发只租不售是趋势
“新龙岗商业中心出现问题,凸显出商铺开发现存的隐忧。”戴德梁行商铺部负责人黄穗然受访时表示,实践表明,在商铺开发经营上,采取出售方式成功的少,失败的多。
对于新龙岗商业中心遭遇的各种具体问题,黄穗然称“不便评述”,由此延展开来,这次事件反映出地产商在商业地产开发经营上的问题。近年来,有许多地产商将商业项目开发出来后进行分割销售,产权过于分散,导致随后出现的纠纷纷繁芜杂。从国际经验和未来趋势看,相比分割销售,“整体化经营”优势明显,是未来商业开发的一个趋势,简而言之就是只租不售。
美联物业市场研究部副主任王军鹏对上述观点表示赞同。新龙岗商业中心虽然只是个案,但凸显出地产经营的隐忧。另外,他提醒说,业主投资商铺时,也应该加倍谨慎,避免出现“断供”这种钱财两失的窘境。
龙岗国土局
已转达业主诉求 开发商没有回应
关于这起业主集体断供事件和新龙岗商业中心的相关事宜,龙岗区国土局较为熟悉,上述业主所介绍的情况基本属实。该局相关负责人雷先生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介绍,整个新龙岗商业中心包括1号楼和2号楼,其实最早这两栋楼都有问题,只不过1号楼相比现在涉事的2号楼来说,问题简单一些,经过政府部门和业主的努力,1号楼已完成初始登记,今年上半年大部分商铺业主已经拿到了国土部门签发的房产证。
如果开发商真的“人间蒸发”,为什么部分商铺的房产证能够办下来?雷先生表示,从产权证办理的业务流程判断,产权证是需要业主和开发商共同申请办理的,这说明千岗地产现在并没有“蒸发”掉。雷先生说,这个开发商肯定存在,但可以说“老板人间蒸发”了,几年来,他自己就从未见到过这家开发商的老板。今年7月30日,在龙岗国土局参与的一次协调会上,千岗地产的人员也没有到场。
“我们也理解业主的困难和诉求,我们已经把业主的诉求转达给千岗地产。”但令雷先生无奈的是,千岗地产一直未给予回应,其工作人员要么说老板出差了,要么说不在国内。于是,2号楼的产权问题就一直拖延下来。
雷先生透露,千岗地产已连续几年没有到国土部门参加年审了,按规定应自动失去了开发资质。
另外,因产权拖拉问题,如今2号楼出现了众多业主集体断供的新情形。对此,雷先生分析认为,断供有两种情况,一种是从经济账角度考虑,商铺业主损失巨大,真正对投资失去信心;另一种是并非想真正断供,只是欲通过这种方式引起社会关注。国土部门建议,新龙岗商业中心的业主们现在断供并不能解决问题,即使没有房产证,只要该项目在国土部门有备案,银行就享有回收和处置商铺的权利。
但问题不能永远拖延下去,雷先生表示,龙岗国土局会尽力配合和帮助业主解决问题,业主也要积极通过其它渠道争取解决问题。另外,对于始作俑者的开发商,业主们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卢先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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