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入住的尚在保修期内的房子被反复维修,地板被先后破开十个大洞,业主因此租住饭店,这笔租饭店的花费该谁出?观湖国际公寓的张女士为此将物业公司北京戴德梁行物业管理公司和开发商北京国兴嘉业房地产开发公司告上了法庭。近日法院一审判决,原告在房屋维修期间入住酒店的住宿费用由开发商承担。
张女士购买的观湖国际某楼202室是精装修公寓。可从2007年1月1日入住起,这套房子就经常处在维修状态。入住那天,张女士一进门就看到施工人员在挖地板,一问才知原来她家的热水管漏水,把楼下102室给泡了。1月17日至23日,施工人员又来到她家,换个地方挖开地板再次维修……此后,水管反复漏水,维修也反复进行。当年入冬供暖季到了,张女士家的供暖水管又开始漏水,楼下102室成了水帘洞,维修再次开始。到这时,张女士家的地板上直径半米以上的洞已经前后被开挖出10个了。
这次维修,整个房子基本成了工地,张女士一家无奈住进了酒店。“当时我们和物业公司达成一致意见,物业公司还给了我们一个‘通知函’,‘通知函’明确说:‘现已与发展商协商,安排阁下居住在经阁下认可的国贸酒店,直至维修完毕。’”张女士说,“但酒店催我们结账时,物业却对付钱的事只字不提。”
无奈之下张女士将物业公司和开发商告上法庭,要求被告支付国贸酒店租住费用122392.8元。物业公司方面表示,原告另有住房,没有必要住在国贸酒店;开发商方面称,只承诺原告住国贸酒店,没有约定居住的房间级别,房间级别应当协商,要求撤销“通知函”,承担保修责任,不承担补偿和赔偿责任。法院一审判决,原告在房屋维修期间入住国贸酒店的住宿费用,被告之一国兴嘉业公司应负赔偿责任,但原告入住饭店期间产生的饭费、干洗费等赔偿要求不予支持,国兴嘉业公司赔偿原告经济损失11.04万元。据悉,被告已提出上诉。
北京英岛律师事务所律师邓泽敏告诉记者,房屋在保修期内维修,业主无法正常使用房屋,需要外出租房的,租房费用应由开发商承担。但租住标准,业主一定要事先和开发商达到一致意见;物业公司受开发商委托,负责房屋维修联系事宜,因此业主和物业公司达成的协议具有法律效力。(记者刘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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