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深圳商报》报道,因资金紧张,深圳一业主连续4个月未能偿还其名下一套物业贷款,因而被工商银行深圳分行南山某支行告上了南山区人民法院。
记者昨天采访了这名业主的代理律师——广东耕兴律师事务所刘子孺律师,刘律师告诉记者,本来此案定于8月12日开庭,但南山区法院昨天通知他的当事人,此案将延期开庭。刘律师还表示,他的当事人因为要还银行贷款,压力本来就已经够大的了,如果开庭,还要缴纳诉讼费、财产保全费,承担的法律成本太高。因此,他的当事人希望在开庭前和银行方面达成和解。
业主断供房贷被银行告上了法庭
刘律师告诉记者,他的当事人此前曾从事房地产中介行业,手头共有5套房产,其中两套是以自己名义购买,一套与他人联名购买。
另外,在去年,他又贷款购买了两套房产,由于他此前已有三套房产,因此这两套房产被银行拒绝放贷,他的当事人选择以他妹妹的名义购入,自己作为担保人偿还贷款。拥有了5套房产后,他每月要还的贷款在3万元至4万元之间。
今年1月至4月,这名业主因资金紧张,导致他去年用妹妹名义购买的南山区一套房产连续4个月断供。刘律师称,断供两个多月到三个月期间,银行催要过几次,他的当事人在电话里跟银行多次沟通,称自己当时资金比较紧张,正在筹钱。
为此,他希望能按照合同约定未还贷款保持在三期以内,如果违约,自己愿意承担违约责任。
6月,这名业主向银行还款4万元,但不久就接到南山区法院发来的传票:兄妹俩被银行告上法庭。目前,除与他人联名购买的那套房产外,兄妹名下的另外三套房产已经全部被冻结。
以当前价格出手仍背负百万元债务
据悉,这名业主买入涉案楼盘时,价格约240万元,目前他还欠银行190余万元贷款。
据了解,他的4套房产两套位于罗湖区,两套位于南山区,在南山区的这两套价格缩水严重,罗湖区的则情况较好,如果出售可能还能赚几万元。不过,即使把这几套全部卖掉,至少还要欠下银行100万元的债务。
刘律师表示,假如按100万元债务以及每日万分之四的“迟缓履行金”来计算罚息,他的当事人每天将要支付利息400元,算下来一年光利息就要约12万元。最坏情况下,他们兄妹的其他资产都要被用来偿还债务,每个月工资除了留下基本生活费外,都要被银行追偿,而且个人信用会留下污点,今后再难和银行打交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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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宇断供”法律认定及所涉法律问题研讨会昨召开 法律人士告诫——珍爱信用记录 勿随便选择“断供”
近一个时期以来,“负资产”、“断供”成为舆论关注焦点。焦点所及,既是一种社会现象,更是一个法律话题。为理性分析、科学探讨、化解可能的危机和促进社会和谐,深圳市律师协会房地产与建设工程法律业务委员会与金融保险法律业务委员会昨天下午联合举办了“楼宇断供”法律认定及所涉法律问题研讨会。法律界人士认为,不宜随便选择“断供”。
观点一:弃房断供不可取
张茂荣律师呼吁市民“珍爱信用记录”,他告诫市民断供等于经济自杀。
张茂荣律师说,断供不是一个法律概念,是房地产整体下滑背景下产生的市场概念,基于房价下跌带来资不抵债的事实,绝不能将断供与正常情况下的不良贷款等同,更不能根据拖欠贷款时间的长短来判断是否属于断供。
观点二:谨慎对待法律后果
深圳市律协房地产与建设工程委员会委员、广东联建律师事务所王劲松律师分析道:第一,连续3个月或者累计6个月断供的,银行将向法院起诉,要求解除按揭合同,判令业主偿还贷款本金、利息、罚息并承担诉讼费。这类案件,银行基本上百分之百胜诉。判决生效后,业主不能偿付的,银行将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拍卖业主的房产,因此发生的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等也将由业主承担。业主将成为诉讼的被告,失去现有房产,这是第一个后果。
第二,在目前房价回落的情况下,拍卖房产所得的款项往往不足以清偿上述费用。王律师介绍,我国目前还没有个人破产制度,因此房产被拍卖后,银行或者承担了担保责任的开发商还有权利继续向业主追讨尚未还清的款项。如果之后银行或开发商发现业主有其他资产,可以向法院提出对这些财产进行强制执行,用以偿还剩余的欠款。
第三,断供将会严重影响贷款人的个人信用。断供业主将会成为银行的禁入类客户,其在央行的征信系统中的个人信用将严重受损,对个人未来生活及商业活动将产生许多障碍,以后再办理贷款甚至信用卡,都将不被批准。
观点三:断供是极个别现象
尹成刚律师认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房地产交易,是一种市场行为。尹成刚说,任何市场交易行为,均可能附随相适的交易风险;选择交易,就意味着承受可能的风险后果。消费者应理性购房,事前客观评估自己的需求和收入预期,以避免、降低因“投机”和盲目“跟风”而带来的市场风险。
尹成刚律师还认为,就客观实际而言,时下深圳的楼宇“断供”仅是极个别现象,其并未真如谣传。
观点四:保险行业有商机
“此次断供现象的出现对购房者和银行来说都敲响了风险的警钟,而分散风险则是保险的应有之意,楼宇断供现象使银行对分散风险的需求更为迫切,这对保险公司来说意味着一个巨大的市场份额与契机。”广东广和律师事务所杨曦律师这样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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