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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办停车证不准进小区 业主拟成立业委会抵制

2008年01月24日 15:30 来源:北京晚报 发表评论

  为了解决停车位不够的问题,小区物业决定将地下人防工事和地面绿化带改为停车场出租,同时聘请了其他的停车管理公司来接管小区停车场,强行要求业主交纳停车费办理停车证。昨晚8时,位于海淀区西北旺的中海枫涟山庄的百名业主召开业主大会,共同抵制物业这一行为。

  据了解,该小区共有1248户业主入住,却只有4个地下停车场共330个停车位,其中的2个停车场已经以60年共7万元的价格承包给了部分业主,剩下的2个停车场由人防工事改造而成,一直是免费停车。去年10月起,小区物业中海物业有限责任公司枫涟山庄分公司将小区西部的绿地改造成了停车场,并把所有的停车管理委托给了公联顺达停车管理有限公司。

  未办停车证不准进小区

  从12月中旬开始,公联公司陆续进驻小区,对业主征收4800元/年的地下车位费或1800元/年的地上车位费。并规定从今日起,未办理停车证的业主将禁止其车辆驶入小区。昨天下午3时许,中海枫涟山庄入口处已陷入一片混乱,小区的东门和北门被佩有公联公司字样胸牌的保安把守,对进出的车辆严格检查停车证,不时有车主和保安之间发生冲突和争斗。

  昨晚8时许,记者看到小区围墙外的路边停满了该小区住户的车辆,小区内不足两米宽的小道更是挤满横七竖八的车辆,原来的双行道变成了单行道,“已经1个多月了,由于地下车库强行收费,我们就把车停在草坪旁边,一般停进去了就出不来了,特别麻烦!”正在一旁艰难倒车的刘先生告诉记者。

  记者在新建好的地上停车场上看到,仅有4辆车停放在此。而地下的4个车库,也仅停了不到1/3的车位。大量车辆盘踞在了小区草坪和道路两边。

  买了停车位还交管理费

  据业主陈先生介绍,他在2005年购房的同时以7万元的价格购买了地下车库停车位一个,但上月物业却突然要求已购买地下停车位的业主签订一份“地上停车协议”,再按150元/月的标准交纳管理费。在这份协议中,业主必须上车身划痕损失险、玻璃单独破碎险条款等等。陈先生气愤地说:“你说这是什么事,买了地下车位每月还要交地面管理费?”

  据悉,枫涟山庄业主购房时与开发商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附件中明确说明了小区的物业费中包含停车管理费。多数业主认为,交了每平方米2.3元的物业费后,业主不再向物业另行交费。物业即使对新改造的地上停车位征收停车费,收益也应归全体业主共同管理支配。

  律师认为限制业主出行属侵权

  该小区物业表示,其已经与公联公司签订了一份“停车管理委托合同”,将小区所有的停车管理委托给公联公司。“以解决小区车位不足的问题,交钱也是为了保证业主之间的公平。”

  据悉,小区停车场要进行收费,必须在市政管委备案,并持有相关营业执照和发改委颁布的收费标准。记者在新建停车场内未看到相关的收费标准和说明。前日,公联公司以“不方便拿出来”为由拒绝了业主和该地区城管的查看要求。

  市律师协会物权法专业委员会主任蔡耀忠律师表示,人防工事是消防通道,本身就不允许改为停车场。而归业主所有的公共用地改为停车场,其交费应由业主委员会决定。而物业自行与停车管理公司签订合同,限制居民出行自由,则更是属于侵权行为。

  据了解,目前北京有7000多个住宅小区,但成立了业主委员会的小区尚不足500个。加上当前未对小区停车费的标准做出统一规定,大部分小区的停车费都是由物业公司自行决定如何收取。枫涟山庄1248户业主已决定,将于下月正式成立业主委员会正式与物业对话。(宋玮)

编辑:王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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