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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炒4个多月物业公司不撤离 和业委会仍在僵持

2008年01月07日 11:31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发表评论

  位于吉林省长春市宽城区芙蓉桥附近的天裕新苑小区原由吉林省天裕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裕物业公司)负责管理,2007年8月,天裕物业公司与小区业主委员会(以下简称业委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到期。就在小区业委会考虑是否与其续签合同时,未经相关部门审批,天裕物业公司贴出了物业费涨价的通知。此举引起业主不满,业委会经过讨论表示将不再与其续签《物业服务合同》,准备另聘新的物业公司为小区服务。然而,天裕物业公司不肯离去,并对不按新标准缴纳物业费的居民采取了停水、停电的措施。如今4个多月过去了,天裕物业公司和业委会仍在僵持。1月2日下午,笔者接到天裕新苑小区居民反映的情况后,对此事进行了采访。

  投诉

  小区物业费突然上涨

  1月2日13时40分。笔者来到天裕新苑小区时,几位居民正在议论物业费涨价的事情。居民王先生是小区业委会的成员,据他介绍,2002年,天裕新苑小区业委会与天裕物业公司签订了《物业服务合同》,至2007年8月1日合同期满。合同到期后,小区部分居民认为天裕物业公司服务不到位,不应该再与其续签合同,应该选聘一家新的物业公司。就在这时,居民们看到天裕物业贴出了一纸通知,宣布将上调物业费,由原来的每平方米0.65元上涨到每平方米0.95元。

  天裕物业公司贴出的物业费涨价通知,引起居民们的不满。小区业委会迅速对此作出反应,经向有关部门查询,发现天裕物业公司上调物业费未取得有关部门的审批。在此种情况下,小区业委会的王主任找到天裕物业公司,表示不再与其续签《物业服务合同》。时间一天天过去了,天裕物业公司始终未履行交接手续。

  采访中,居民常女士对笔者说:“大部分居民不愿意按照新的标准缴纳物业费。业委会与天裕物业公司签订的合同已经到期了,而且没有续签,我们不能把物业费缴给他们,选聘新的物业公司是我们的权利。”

  调查

  八成居民想换新物业

  在入户走访时,多数居民反映,由于拒向天裕物业公司缴物业费,自家的供水阀门被人关闭并拆掉了开关,进户的电线被人剪断。居民李大爷说:“我家曾经连续7天没有电,我和老伴每天晚上都摸黑吃饭。”一位姓张的居民反映,他家的自来水被人为掐断了,只好去邻居家接水。谈到天裕物业公司的服务情况时,一位姓王的居民表示,6年来,天裕物业公司在不少方面没有履行合同约定,服务不到位,现在合同到期了,选聘一家新的物业公司是居民们的共同心愿,因为大家对天裕物业公司的服务已经不认可。

  居民刘先生是小区业委会成员,他对笔者说,“为了征求居民们的意见,我们业委会成员曾挨家挨户进行走访,天裕新苑小区共有480多家住户,据统计,有85.5%的住户表示不同意天裕物业公司继续为小区服务。前不久,业委会物色到了一家新的物业公司,当这家新公司准备进入时,天裕物业公司拒绝撤出,没办法此事就搁置下来,一直到现在还没有得到解决。”

  回应

  经营6年亏损40多万元

  笔者走进天裕物业公司的办公室时,几名工作人员正在电脑前忙活着。该物业公司一位负责人说:“我们在《物业服务合同》到期的前3个月,就已经向相关部门递交了物业费上涨的申请手续,因相关部门把手续给弄丢了,所以迟迟办不下来。现在,小区业委会王主任已经辞职,其他成员难以找到。”这位负责人称,天裕物业公司管理小区的6年里,年年亏损,原因是物业费低,雇用保安、保洁员,维护小区公共设施花销大。据初步核算,公司6年亏损了40多万元。当谈到《物业服务合同》到期后,天裕物业公司在未与业委会续签合同的情况下为啥不走时,这位负责人说:“不是我们不走,赔了40多万元,还存在债权债务关系,我们没法走。”

  随后,笔者与天裕新苑小区业委会王主任取得联系,王主任说,“我没有辞职,业委会没有瘫痪,我和其他业委会成员一样,是对重新选聘物业公司的事失去了信心。到目前为止,小区业委会未与天裕物业公司签订续聘合同。这件事已经拖了4个多月了,天裕物业公司至今未撤出。政府部门调查了多次,到现在没有结果。不少居民已经屈服,被迫违心地按每平方米0.95元缴了物业费。”

  王主任的说法,笔者在其他两位小区业委会成员处得到了证实。

  说法

  业委会有权选聘新的物业公司

  在接受笔者采访时,天裕新苑小区居民们希望相关行政部门能够主持召开全体业主大会,早日确定物业公司为小区服务,让居民们过上安心的日子。

  长春市房地产管理局物业管理处杨处长表示,天裕新苑小区的业委会有决定选聘或者续聘物业管理企业的权利,但在做出 决定之前,应该征求全体业主的意见,采取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另外,确定物业公司,不需要相关行政部门出面主持全体业主大会。谈到物业费涨价一事时,杨处长表示,长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中明确规定,成立业委会的住宅小区,由业委会代表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协商确定物业服务的收费标准,并报长春市发改委审批。

  目前,天裕新苑小区业委会与天裕物业公司仍处于僵持状态,本报将继续对此事予以关注。(李想)

编辑:王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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