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的时候先签房地产认购书,没想到在认购书的后面还有附件必须签。而且规定,在签订正式合同之前要付清首期款,还要先签订一个合同附件。陈先生对这一系列文件签字之后,琢磨再三,提出异议,他认为很多条款自己不能认同,遂要求退回定金。可当事公司认为,签约前已经再三提示,陈先生如果不签订合同就不能退回定金。
购房者:附件看得眼花缭乱
陈先生介绍,上个月,他在龙岗区布吉街道慢城看上了一套房子,总价值约70万元,并且在本月2日签订了“深圳市房地产认购书”,同时交纳了3万元定金。
“可是在签订认购书的同时,他们要求签订一个认购书的附件和《深圳市房地产买卖合同(预售)》的附件。”陈先生表示当时他也没怎么看合同就签了字。
他回家后研究了自己签署的认购书和合同附件等,提出异议:“哪里不签合同先签附件的?”可是对方表示认购书和附件已经签订,不签合同的话,陈先生的3万元定金将不能退回。
当事公司:签字等于默认附件条款
记者联系到当事公司,一位工作人员表示,公司的合同条款和附件等都是经过仔细研究过的,都是有明确的法律依据的。“签合同之前,我们已经提示客户要仔细看清合同。”她表示,当初签订合同之前,客户可以提出异议或者不签字,然而现在陈先生已经签字,就等于默认了附件等条款。据她介绍,目前他们公司已经向陈先生发出了签约函,如果陈先生没有答复或者不签约的话,他们有权不归还陈先生的3万元定金。
至于先交付20%的首付和办妥购房贷款后才能签订预售合同的问题,她解释到,他们的合同是要到深圳市房地产与国土资源局的网站上下载打印的,并且一份合同一个编号,要实行统一备案。如果合同下载之后客户不签订合同,那么他们还得向房地产部门申请合同撤销。“如果撤销多了,那么将影响签约率。”她说,撤销率过高的话,相关部门会以为他们的销售有问题,可能会采取一系列的检查,这将影响到其他客户的正常手续办理。
买房的时候先签房地产认购书,没想到在认购书的后面还有附件必须签。而且规定,在签订正式合同之前要付清首期款,还要先签订一个合同附件。陈先生对这一系列文件签字之后,琢磨再三,提出异议,他认为很多条款自己不能认同,遂要求退回定金。可当事公司认为,签约前已经再三提示,陈先生如果不签订合同就不能退回定金。
-专家说法
附件本质也是合同购房者要足够重视
张茂荣广东耕兴律师事务所
很多开发商在签合同时附加很多合同附件条款,这在无形中架空了规范合同条款的约定。
附件的本质也是合同,任何合同都是双方协商一致的结果,即使是开发商提供的统一适用的格式附件,只有与购房者协商一致后才对购房者发生法律效力,购房者在签订之前完全可以与开发商协商修改。
然而,在购房过程中,往往有些购房者不重视合同附件,甚至认为合同附件可有可无,等利益受到侵害后才明白附件的重要性。建议购房者要看清相关条款,注意签约顺序,不要违反正常的签约顺序先签附件再签合同,更不要签订只有自己义务和对方权利,没有自己权利和对方义务的附件。(王成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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