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禺某社区近日贴出公告,从明年起,调升管理费。昨日,记者从汇景新城获悉,该小区近日也发出通知,从明年2月1日起提高物管费。多个大型社区物业管理费用涨价引起业主关注,此次涨价会否引发一股普涨浪潮?
汇景新城管理费最高涨幅达7成
本报(南方都市报)昨日报道了番禺某社区将于明年1月1日起涨管理费,引起众多业主关注。昨日,记者获悉,汇景新城近日也发给业主一份通知称:由于去年1年小区物业管理费用亏损900多万,这笔费用由开发商来垫付,从明年2月1日开始,小区平房管理费从2.6元/平方米·月涨至3元/平方米·月,复式房管理费从2.6元/平方米·月涨至4.5元/平方米·月。
汇景新城业主李先生表示,目前对小区维修费用花在哪里仍有存疑,并认为亏损的费用应该由开发商承担,而不是由业主承担。
天河部分小区也酝酿涨价
11月13日,天河区物业管理协会组织天河区15个高档小区集中讨论:如何让超指导价收费合理合法,会上天河区多个高档小区的负责人“诉苦”:由于《物权法》实施以后业委会维权意识膨胀,对各自小区的管理费更加挑剔,许多小区管理公司顶着成本增加的压力却不敢涨价。
“目前天河区有部分小区已经在酝酿涨价。”天河区物业管理协会何细平昨日表示,不过他认为小区管理费不会普遍涨价。
越秀区与荔湾区物协相关负责人表示,辖区内大型物业管理公司暂时均没有调整管理费的计划。
成熟楼盘升价可能性大
广州市物业管理专家谢凯表示,“管理费跟随物价而进行调整,在行业内是从来未有过的”。他认为,涨价不是由物业公司话事的,必须得到业主的认可。“这要考验该公司的能力和胆量。如果想涨就涨,必然会令双方产生矛盾”。
他表示,一般来说,成熟、规范的楼盘,敢于提升价的可能性更大。因为涨价的前提是:物管要有充分的理由,让业主清楚知道费用的流向。此外,谢凯也不赞同业主一味地抗拒涨价。“面对成本的不断上涨,收费仍保持不变,就意味着服务质量的下降”。
昨天,记者就此事咨询了广州市物价局的相关负责人。据介绍,2007年广州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基准价和浮动幅度维持去年标准不变。根据规定,未成立业委会的小区,物管收费按照政府指导价执行,如果要超出标准,需要经过物价部门审批。而对于已经成立业委会的小区,物管收费则可由业委会代表业主与物管公司商量协定。
行业声音
市物协:业内涨价呼声高
广州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副秘书长杨妙光昨日表示,业内希望调高物管费的呼声很高,但真正计划涨价的公司却很少。
随着物价上涨,包括《新劳动法》的实施,物业管理公司所面临的成本压力越来越大。“在物业管理中起着关键作用的保安队伍,常常因为收入偏低导致流动率高企”。杨妙光特别提到,《新劳动法》更要求公司为保安买医保、社保等,进一步增加其成本。
然而,目前对调价进入实质性操作的物管公司还很少。“主要是考虑到,要涨价实在太难”。他介绍到,一旦要求升价,无业委会的楼盘必须召开业主代表大会,方案要有2/3的业主通过;设有业委会的楼盘,除须经得业委会同意外,还需要业委会与广大业主协商,进行表决。
程序质疑
谁有权决定管理费涨价?
番禺某社区7年来首次上涨物业管理费引起各方争执,焦点最终落实到操作程序上:上调物业管理费,业委会究竟需不需要召开业主大会商议决定?
该社区维权小组总联络员朱钧镕称,业委会只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新《物业管理条例》未规定其单独决定管理费的权力。业委会应该召开业主大会表决通过。昨日,该维权小组数名业主代表到番禺区房管局咨询,要求发函指导让小区业委会撤消新方案,但“未收到明确答复”。
广州市物业管理协会秘书姚李娟则作出相反见解,现行的《物权法》和新《物业管理条例》对需要召开业主大会的7项规定完全一致,里面并没有包含管理费一项。大法模糊,而该小区现已成立第四届业委会,却仍未制定详细的议事规则和业主公约指导业委会的操作。如果没有明确条文限定业委会不能单独和物管协议此事,姚李娟称“这一决定有效”。
姚李娟的解释遭遇法律界人士反对,广州的毛律师称,根据《物权法》,该小区业主如能证明新方案侵害业主利益,完全可以提出上诉,要求法院撤销其决定。广州业主联谊会主席孙威力则建议,维权小组应当全面征集业主意见,依此把对方拉回谈判桌上,才能确定符合业主利益的收费方案。(谭希莹 李晓瑛 陈淑仪 吴旦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