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写字楼上班的女白领连续两天遭到大楼保安阻拦,不许其进入大楼。在一家投资有限公司上班的刘小姐昨天向警方报警求助。对此,物业公司相关人士表示,之所以阻止刘小姐进入大楼,是由于她所在公司与物业公司之间存在经济纠纷,且该公司的经营状况影响到了大楼其他租户办公。
连续两天被阻止进入大楼
刘小姐在河南南路33号的新上海城市广场写字楼内的一家公司上班。她告诉记者,前天上午她去上班时,刚进大楼门口就被保安拦下,称物业经理关照保安,不要放她入内。尽管最后她还是进入大楼来到公司,但两名保安随后也跟着进了办公室,并希望刘小姐不要让他们为难。“保安告诉我说,因为放我进来,会导致他们被扣工资。”
昨天上午9时左右,刘小姐上班时,再次在大楼门口被保安拦下。无论刘小姐如何解释,保安都不让她入内。“我说我在这里上班,你们没权不让我进去,但他们就是不放。”连续两天被保安阻止入内,令刘小姐异常气愤。由于双方争执不下,刘小姐最终拨打110报警。
阻拦被疑源于投诉事件
刘小姐告诉记者,昨天上午保安阻拦她进入时,给出的理由是刘小姐所在公司拖欠物业费,因此不能让她进入。但令她不解的是,同样是公司员工,她的同事此时已在办公室正常上班,并未遭到任何阻拦。因此她认为,是物业公司故意针对她,起因就是她不久前曾对物业公司的投诉。
据刘小姐介绍,她供职的是一家涉及房地产投资的公司,今年4月,由于对物业收取的管线费等存在异议,刚进公司工作不久的刘小姐便向有关部门投诉物业乱收费。刘小姐告诉记者,自从投诉事件发生后,自己送去物业的信函经常无法正常签收,有时候明明和物业已经说好的事情也会遭到否认,令她的工作无法正常进行。
物业称事起公司经济纠纷
昨天下午,记者来到外滩派出所。对刘小姐提出的“物业针对其个人”的说法,物业公司表示否认。
“他们公司不仅拖欠我们物业公司不少费用,而且还和不少投资人存在经济纠纷。”物业工作人员赵女士表示,刘小姐所在的公司涉及房地产投资等业务,经常有投资人联合上门,有时候甚至长时间聚在楼下大堂闹事,这对大楼其他租户的正常工作造成严重影响。“我们物业一直想找他们负责人谈拖欠费如何解决方法,但一直联系不到人。而刘小姐前两天说她已经辞职了,现在又说还是公司员工,我们物业也搞不清楚。”
记者随后又向物业公司吴经理了解情况,但他表示,一切由警方处理,其他情况不愿透露。
律师说法:物业做法侵犯公民人身权
对此,上海凌云永然律师事务所张黔林律师表示,物业公司阻止租户进入的做法已经侵犯到公民的人身权。办公楼是一个公共场所,只要来的人没有明显的违法犯罪倾向,物业公司不应当阻止其入内。对于进出写字楼的人员,物业保安可以询问他的去处,也可以做相关登记或是向有关公司进行询问。只要能得到确认的,就不能禁止其入内,更何况刘小姐是该写字楼的员工。即使其目前已经辞职,只要有正当理由,物业都不能阻止其进入。
张黔林认为,物业公司管理对象是房屋和相应的公共设施,而不是对承租人的管理。只有当承租人违反物业公约,或者对公共设施使用不当,物业才可针对这种特定行为进行管理。而刘小姐要求进出办公区域并没有损害他人利益,因此物业的做法是对人身权的限制和侵害。
对于物业公司所称的经济纠纷,张黔林认为,物业公司可以通过起诉等合法途径进行追讨,即使对方公司负责人无法找到也可以进行缺席审判,并请求法庭冻结该公司相应资产,而不是片面地阻止其办公人员进出。(记者 谢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