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淀区四季青镇巨山新村回迁房通知交房两个多月了,但村民拒绝入住。原因是,回迁房低洼局促,楼梯宽度只有90多厘米,两个人并排无法通过。开发商提出赔款补偿,村民则要求开发商按国家强制性标准彻底整改,双方僵持不下。
村民拒绝收房
今年9月中旬,巨山村村民张先生接到巨山馨苑小区房屋收付使用通知书,要他到小区办理收房手续。张先生说,巨山馨苑小区是巨山村的新村住宅。2005年,巨山村进行旧村改造,村里让出部分地块给开发商建商品房获利,开发商则在巨山村原址南侧建设新村,取名巨山馨苑。
看过新房后张先生很不满意。“整个小区像建在一个坑里,楼间距小,设计5层的楼房建成了7层,马路都是单行道。”张先生说,与原来宽阔的巨山村相比,新村显得局促狭小。他最不能接受的是新居楼梯狭窄:“并排走不下俩人,我家衣柜稍微大点,都搬不上去。”
村民李先生家分到了两套房子:“一套在一层,是个半地下室,有一米多深的地方在地下;一套顶层,就是个阁楼。”
这种情况下,村民拒绝收房。400多户居民只有几十户办理了收房手续。
新居违规建设
记者在巨山馨苑小区设计图纸上看到,小区包括A、B两区,共8.89公顷。目前建成的是B区,A区未建。B区新楼楼高应为5层,楼下有地下室。
与图纸相比,实际建成的楼房整体下沉了约1.8米,原设计中地下室大部分露出地面,但实际建成的楼房地下室变成了“一楼”;规划中5层的楼房,因为有了地下室和顶层的阁楼变成了7层。
5层楼建成7层,村民认为,开发商之所以这样做,目的就是用最小的地块、成本来安置村民,而把A区的地块省出去开发商品房赚钱。
昨天,记者用尺子量了一下该小区楼梯宽度,大约90多厘米,窄的地方80多厘米。参照国家强制性标准,7层住宅楼梯净宽应在110厘米以上,以保证通行和消防安全。
双方协商未果
巨山馨苑开发商为新凤凰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公司行政办公室李女士称,楼层加高、地下室改为一层,这都是公司从实际出发,为满足一些村民的特别要求做的设计,因为扩出的楼层经济、实用。
关于楼梯,李女士说,整体设计上没有问题,只是后期施工时“灰抹得厚了”。该公司一位高层负责人于先生却说,楼梯狭窄是两侧扶手安装偏内造成的,他们将予以整改。
在四季青镇政府有关领导协调下,开发商与村民维权代表进行了多轮谈判。开发商愿意给村民每平方米100元的补偿,村民代表坚持要求彻底整改。双方至今未能达成一致。
昨天下午,记者在新村小区里看到,两栋楼的楼道里,一些施工工人正在拆除楼梯扶手,重新安新楼梯。改造后的楼梯比原来宽了点,但仍不足110厘米。
“小区问题这么多,光改楼梯怎么行?”村民刘先生表示,他们接下来将采取诉讼的办法维权。(记者邢学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