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获得征地安置房,53岁的张秀芳和罗勇被人安排结婚,如果取得安置房产权并顺利移交给第三方,张秀芳和罗勇各赚取1万元的“婚姻外快”。眼看交房日期快到了,张秀芳却断然反悔:“我要离婚!结婚两年了,我连他长什么样都记不得!”
这婚,她离得了吗?今日,金牛法院将依法宣判。
愿者上钩
结婚,只是别人抛下的一个饵,张秀芳和罗勇急急忙忙“吞”了下去。靠这1万元的诱惑,设局之人步步为营,将两人彻底套牢。
分到房子自有买家上门!
两年前,53岁的张秀芳一直过着平静的中年生活,丈夫去世多年,她从没想过重新找个伴。但是,平静的生活终于被打破。一天,邻居刘淑华敲开张秀芳的房门,神秘地问:“最近手头紧不紧?想不想不费劲就挣一万块钱?”张秀芳满脸狐疑地推开了她,继续做家务。天下哪有这等好事?“真的!只要你肯和一个男的假结婚,几个月后再离了,这钱就到手了!”
1万元!这钱也挣得
“假结婚?”刘淑华的话令张秀芳为之一怔。刘淑华解释说,政府即将征用村上所在的这片土地,将按照每个家庭户口的人数,每人每月发放500元的过渡费进行生活补贴。除此之外,征地安置房修好后,政府还将以户为单位,对家庭成员进行安置,每个家庭每人最大限度可以申请分到51平米的住房面积,购买的价格也相当优惠,仅1400元/平方米。
“怎么样?只要你肯结婚,让结婚对象挂靠在你们户口下,等他分到了房子,我自会找买家来交付房款,这样你就能得1万块钱的好处费,一举两得,你又不吃亏!”1万元,对张秀芳来说也不是一个小数目,既然真如刘淑华所说,这钱也挣得,张秀芳便点头答应了。
管他呢!只要钱到手
张秀芳表明态度后,刘淑华随即摊牌,“与你结婚的人早就选好了,叫罗勇。”令张秀芳更惊异的是,为了得到政府的安置房,刘淑华和罗勇已经搞过假结婚。结婚后,刘淑华和罗勇才从相关部门获知,他们的条件并不符合征地安置政策,无法分到房子。失望之余,两人立即离婚,重新物色新的“结婚”对象,几经筛选后,刘淑华把目光盯向了张秀芳。
这些陈年旧事与1万块钱的酬劳相比,变得微不足道,张秀芳毫不介意。“反正是假结婚,只要钱能拿到手,其他的什么都不管!”张秀芳自我安慰。
守株待兔
三方得利,婚姻游戏得以维继,他们开始“守株待兔”。但是,张秀芳突然退出,游戏面临土崩瓦解。“兔”之将无,猎人焉喜?
眼看成功却又“半途而废”
在刘淑华的安排下,张秀芳与罗勇很快拿到结婚证,随之,罗勇的户口挂到了张秀芳家庭户口的名下。按照国家的相关政策,51平方米的住房顺理成章地划到了两人的名下。这时,刘淑华又搬出了另一个人物:王林,他以购买张秀芳和罗勇名下那套住房的角色出现。
3人商量之后,签订了一份“协议书”。“协议书”中约定,王林先支付给张秀芳和罗勇每人5000元“订金”;两人取得住房所有权后,再将房子的产权转让给王林;王林以1400元/平方米的“优惠价”交付房款,那时,剩余的5000元会顺利到账。协议书同时注明:如有一方反悔,则须支付6万元违约金。值得一提的是,由于罗勇系无房户,按照相关规定,政府还将无偿赠送他19平方米的住房,即购买51平米的安置住房,只需缴纳32平方米的房款。
此后,张秀芳和罗勇循规蹈矩地按照“协议书”上的要求,做起了挂名夫妻,等待安置房到手,再转让给王林。一晃,两年过去了,眼看快到交房日期,张秀芳却突然闹上了法院。
重新织网
张秀芳,罗勇,刘淑华,王林,这张看似简单的关系网被房价上涨、家庭财产打破,利益需要重新分配。重新织网,可不那么简单。
利字当头谁想空手而归?
李大维:貌似公平,其实占了便宜
面对记者的采访,张秀芳始终回避。几经周折,记者找到张秀芳的儿子李大维,“明眼人一看都知道,妈就是被骗了,他们设下一个套,把我妈当跳板,钻国家的漏洞,骗房子!”李大维气愤地说,母亲与罗勇假结婚后,一直没敢告诉他,最近,他去办理户口时,母亲知道瞒不住,才说出真相。听说此事后,李大维和妹妹执意让母亲上法院离婚。
“他们以我们家的户口分到房子,从中赚钱,又貌似公平地拿1万元作为好处费,岂不是捡了便宜还卖乖!”李大维说,“我敢保证,刘淑华从中所得的钱不止10万元!”当初安置房的价格是1400元/平方米,现在,这套房子的市面价格已经涨到了4300元/平方米。“如果按照现在的价格卖房,他们可以从中赚多少?”
罗勇:就是她儿子从中作梗
记者根据起诉书上的住址,辗转找到罗勇。对于记者的到来,罗勇非常警惕,一再声称是受人之托,帮人办事,自己仅为拿钱,其他一概不知。“我单身一人,假结婚赚1万块钱,有什么不好?再说现在这种事也多,也不新鲜了。”
记者问,“听说这套房子已经涨成4300元/平方米了。”“涨成4300元/平方米了?我不知道!这是人家的事,与我无关。”罗勇凛然地说:“既然事前已经说好了,虽然房子名义上是我的,但我只会要那1万块钱,不想多要!”
“我只管要那1万块钱,不管她离不离。其实就是张秀芳的儿子从中作梗,怕我以丈夫的名义分他们家里的财产。”记者离去时,罗勇恳求,“你帮我劝劝张秀芳的儿子吧,大家把钱拿到就行了,我不会占他家里一点便宜,不要再搞这么多事!”
刘淑华,像个影子来去无踪
对于卖房“导演”刘淑华的住处和踪迹,李大维和罗勇均表示不知情。李大维说,平日里,都是母亲和刘淑华单线联系,虽然刘淑华曾是他们的邻居,可他们之间的交往并不多,只知道她靠出租几处房屋为生。
罗勇说,自从与张秀芳结婚后,他就从刘淑华的房子里搬出来,重新找了住处。平时有事,都是刘淑华主动找他,直接交待。
◆说法
“卖房协议”是一纸空文
四川舟达律师事务所的姚志刚律师表示,这种以假结婚的方式获取国家征地安置房的现象很普遍,却没有相关政策对其明令禁止,许多人正是钻了法律空子。
针对此案来说,夫妻离婚的基础条件是夫妻感情处于破裂状态,两人分居两年以上。而张秀芳与罗勇办理结婚证,仅仅是为了拿到政府的征地安置房,婚后,两人没有再见面。基于这两点,法院调查了实际情况后,两人的结合带有利益色彩,法院可能会判决两人离婚。
由于张秀芳和罗勇的结合本身就带有目的性,为的是获取国家的安置房,与之相关的协议根本不受法律约束,“卖房协议”是一纸空文。(为保护个人隐私,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金法陈太富李玲早报记者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