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岁的河北男子梁某伙同两名女子冒充北京市建委工作人员,以办理备案为名诈骗20家建筑建材单位共计6万余元。11月1日,宣武法院以招摇撞骗罪判处他们一年零两个月到三年零六个月不等的刑罚。
梁某原是北京建兴立业信息咨询中心经营人,他的同伙张某和邵某均为该中心职员。2005年10月至去年11月29日间,梁某3人在本市宣武区广外南滨河路甲25号A座502号、206号内,冒充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工作人员,以为在京销售建筑建材的单位办理备案为名收取费用,共骗得江阴华西捷派埃钢塑管材有限公司等20家单位共计6.2万余元。
法院认为,梁某等3人为获得非法利益,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合伙诈骗钱财,破坏国家机关的威信和正常活动,其行为均已构成招摇撞骗罪。(记者裴晓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