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7月30日,畔山花园业委会主任李迎秋莫名被追砍,第二天开发商就在小区张贴公开信。李迎秋认为公开信称“李迎秋以维权为借口,用权力压制民主”侵犯他的名誉权,将开发商告上法院,索取精神损失费5万元。昨日,白云法院公开审理了该案。
原告指公开信损害其名誉
昨日庭上,只见李迎秋的双腿还没有完全康复,走路有点困难。据他诉称,今年7月30日,他在小区后门遭到不明身份歹徒砍伤。8月1日,他尚处于危险期,开发商就在小区公告栏显眼位置张贴《致畔山花园广大业主的一封公开信》(简称《公开信》)。公开信大量使用严重与事实不符的语言,称“李迎秋以维权为借口,用权力压制民主,做出用业主的钱告业主的荒唐怪事”。
李迎秋认为,开发商的这一行为在广大业主中造成深重影响,不明真相的业主议论纷纷,使他的维权工作受阻。他要求开发商停止侵害,赔礼道歉,赔偿精神损失费5万元。
开发商辩解贴信是为民主
但开发商广州圣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简称圣地)辩称,开发商在小区贴公开信事出有因。三个多月前,李迎秋遭不明歹徒砍伤,有些媒体报道影射开发商为幕后黑手,为了澄清事实和减少该事件对小区业主的影响,才贴出《公开信》,信上内容真实,没有刻意损害李迎秋的意思。
庭审中,圣地的代理律师再三强调张贴公开信的目的是为了建设和谐小区,他认为,和谐小区的业委会就是既要听赞美的话,也要听不好的,甚至是反业委会的话,这样才能显示真正的民主和安定和谐。
庭上激辩
是否侵害名誉
庭审中,双方就《公开信》上相关的内容展开了激烈的争论。《公开信》上称,李迎秋不能以维权为借口,滥用权力压制民主,做出用业主的钱告业主的荒唐怪事(李迎秋曾告业主陈志坚、余惠瑶、窦伟、王穗琴等)。李迎秋这样做的同时,加深了业委与业主的矛盾,完全与创建和谐社会背道而驰。
针对这一说法,李迎秋认为自己从未以维权为借口,泛用权力压制民主,更谈不上用业主的钱告业主的怪事,他起诉余惠瑶、窦伟的钱是自掏腰包。开发商没有任何事实依据就书面发表公开信,是对他的名誉的极大侵害,尤其是在他出事后的第二天,更是别有用心。
圣地的代理律师则表示,公开信上的“荒唐”是一个中性词,没有褒贬之意。李迎秋用业委会的钱告业主,开发商觉得很惊讶,所以才用“荒唐”一词。信上的“压制民主”,是因为李迎秋起诉业主的行为,是没有经过业主大会授权也没有经过业委会决定,就以个人意愿进行,这就是一种压制民主的表现。
李迎秋的代理律师当庭指出,开发商与业主的公共利益无关,没有权力干涉业委会和业主的事情。他认为,“荒唐”不是一个中性词,在法制社会打官司很正常,公开信上用上“荒唐”字眼则不符合常规。目前,该案还在进一步的审理中。(曹晶晶 方丽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