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南方都市报)近日连续报道了二手房交易中的黑幕,引起市民热烈关注。而今年省两会期间,省政协委员简松年就提交提案,建议效仿香港,由律师负责处理保管及交收楼款,同时引入保险制度。日前省建设厅作出答复,表示将予以采纳并逐步推进。
简松年表示,现在由物业代理中介处理二手房的买卖,如果中介收到楼款后,拿去炒买股票失利或挪款失踪的话,买家或业主可能会“屋”“财”两空。为此,他建议参考现时香港的做法,由律师负责处理保管及交收楼款。另外,订立完善法规,规管中介物业代理,专款专用买卖楼款,不得擅自挪用其他方面。上述两种情况可引入保险制度,成立弥偿基金,由每单买卖物业收取某百分比费作为基金之用。
此外,简松年认为,应该由产权交易所设立专门部门监管物业买卖楼款及交收,以便楼房买卖及产权办理完成后,买方可取得楼房入住,而卖方可收取全部楼款。
省建设厅答复称,政协委员的建议很有前瞻性和建设性,将予以采纳和逐步推动,特别是提出的引入律师、保险制度等,是我们今后应该努力的方向。目前,该厅正在配合建设部制定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主要内容包括加强机构和执业人员的资格管理、制定执业行为规范、严格委托代理程序、设定处罚条款等。
专家支招
买房第一关 先验房产证
资深中介介绍,买家关键要明确住房产权
二手房交易涉及到从房源到谈价、签约、过户等诸多环节,每一个环节对不熟悉行情的人来说,都有着诸多灰色地带。中介行业专家认为,房产性质属于交易的第一个关口。买二手房的人,首先要查验房产证。
阿斌在中介行业工作多年,是一名老房产经纪。他介绍,房产性质这个关口一般需要防范三个方面,一是房屋性质,比如如果是集资房,按广州目前的规定,是肯定不能上市交易的。这样的房子接过手来交易,只能是地下交易;再是房屋有无被抵押,有的是因为原业主还未还清贷款,抵押给了银行,这在买卖交易中,就需要买家首先替业主赎契;如果是因其它原因,抵押给了法院或其他,则交易时会更加麻烦,需要首先解套。第三方面,则是前来放盘的人,究竟是业主还是委托代理人,是委托代理人,则买方必须要查验房产证上的业主委托证明,否则容易出现纠纷。
从事房产中介工作多年的黄先生也认为,二手房无论房源如何,只要产权清晰,申请交易的手续差别不大,买家关键是要明确住房的产权。而黄先生认为,现在购买二手房最主要的问题,是一些有实力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先看准房源的升值潜力,通过委托代理等方式,跟卖主压价把房子吃下来,转而用高价卖。
昨日,记者走访了五羊新城附近的五家地产中介,绝大多数中介都表示自己所售租的房产在产权方面绝对没问题,都是房东自己来放盘交易的。一家小公司地产中介阿莉称,大的地产中介竞争激烈,所以会不择手段,而小中介全是业主一手放盘,一般没有委托代理。(朱丰俊 杨晓红 吴旦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