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首歌唱道:“我要一所大房子,有很大的落地窗户,阳光洒在地板上……”有自己的大房子,的确是件美妙的事情。然而,许多房奴买了大房子,却因还不起银行贷款而被告上法庭,则不是件美妙的事情了。昨日,锦江法院公布了今年1月-7月的房产贷款纠纷案件调查数据,目前已受理审结银行起诉个人的房屋按揭贷款纠纷案件35件,占同期审结的一般借款合同纠纷案件的76.09%。
自知理亏 “房奴”协商还钱
欧仰(化名)是个工薪族,买了房的他与某银行签订了《个人住房按揭合同》,银行借款给他12万元,每月20日等额归还贷款近1300元,并以购买的房屋作抵押担保。然而在买房之后,欧仰的经济状况也急转直下,无力还贷的他一共拖欠了银行9期的房贷。“忍无可忍”的银行将欧仰起诉到锦江法院,要求欧仰归还贷款9万余元并承担贷款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共计3千多元。收到法院传票的欧仰主动和银行协商,承诺将继续还款。随后,银行撤诉。
不还钱不出庭 这“房奴”真牛!
和欧仰比起来,李江夫妇可是牛了许多,他们不仅不还钱,被银行告上法庭后甚至不出庭。2004年8月,李江和妻子范美(化名)向某银行提出18万元的贷款申请。约定贷款期限10年,李江夫妇还自愿用房产作抵押。可是钱拿到手后,这对夫妇却14次未按约向银行归还贷款。银行将李江夫妇告上了法庭,然而他们甚至开庭也不出席。最后,法院判李江夫妇返还银行借款本金16万余元,并偿付利息、罚息、复利13万余元。同时,银行也有权对范美所有房屋的拍卖价款优先受偿。
近千个“房奴”坐上被告席
昨日,记者从锦江法院了解到:今年1-7月,法院共审结了35起买房不还贷案。大多买房人是因为按揭贷款,未能按约定还款,被银行告上法院。一般来说,这样的官司,往往按揭者被告败诉。成都到底有多少不还款的按揭者被银行诉上法庭?各区级人民法院没有统计过。一位业内人士称,全市有10多个区级法院,保守估计,每年有近千起这样的案例。同时,这些房屋按揭贷款纠纷涉及的银行较多,涵盖了工、农、中、建等四大国有商业银行。
法官提醒买房前一定要慎重
为什么会有这么多的“房奴”产生?某银行房贷部负责人分析,一是因为按揭者有生病、下岗、生意亏本的情况发生;二是因为按揭者和开发商弄虚作假,开高收入证明,买房后却还不起银行贷款。同时,贷款人中涉及收入不稳定的青年人群较多。35件房屋按揭贷款纠纷的49位贷款人中,其中25岁至45岁的中青年人39人,占79.59%。这些人大多数都从事商业销售、服务行业、IT工作等流动性较大的职业,收入水平较低或者不稳定。“贷款买房,实际上也是一项投资,是投资就会有风险,所以买房必须慎重。”锦江法院研究室一法官说,日益增多的房屋按揭贷款纠纷,隐含了各类金融风险。“买房要客观估计自身的能力,对未来职业发展和家庭收入作合理预期,尤其年轻人,应优先考虑租房,而不是盲目跟风购房,以免被高额贷款压力影响职业发展,或陷于房贷纠纷。”法官提醒买房者,用抵押贷款的方式买房,一定量力而行。(董馨 左春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