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东的桃林一小区与新天家园本是比邻小区,可为了两个小区中间一块1000平方米的土地,两个小区的业委会打起了官司。昨天下午,这起原被告皆为业委会的案子在浦东法院陆家嘴法庭开庭审理,这也是浦东法院首例小区间侵权纠纷。
杨阿姨是桃林一小区的老住户,她说自己1994年就搬进了小区。那时候,小区西面还是一片荒地。2000年左右,这片荒地动工造起了房子,新房子与桃林一小区共用一道墙,这个新小区就是新天家园。
这时,杨阿姨家的产权证也下来了,在产权证上,小区西墙外长200米宽5米的一块地被划在桃林一小区之内。“明明是我们小区的地,怎么圈在了人家小区里面?”杨阿姨很疑惑。
2004年,新天家园的入住率越来越高,小区内的车库不够用了,小区业委会便在这块长200米宽5米的草地上做起了文章。他们在地上铺了植草砖,然后划出65个车位,解决了小区停车问题。
此时,桃林一小区的业委会刚刚成立,杨阿姨便提出了这块土地的归属问题。
几经交涉无果,桃林一小区业委会把隔壁新天家园业委会告上了法庭,要求他们停止侵权,归还这块桃林一小区享有使用权的土地,并恢复原状;他们还要求对方业委会赔偿桃一业委会19.44万元。这19万余元是这样算出来的,对方占用这块土地建停车场,向小区居民提供有偿服务,共计65个车位,每个车位每月收150元停车费,按照这个标准从2004年4月计算至今。
法庭上,新天家园业委会的代理人提出了不同意见,他们认为,这块地并不是他们小区圈进来的,在小区建成时两小区就是这样分割的,连新天家园的摄像头都是安装在桃林一小区的围墙上的;而且,业委会只是在地上铺了植草砖,并没有构成侵权。另外,新天家园的开发商在小区建成后就离开了上海,即便是侵权占地,也应该去找新天家园的开发商,而不是业委会。(李胜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