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邻居有出租或出售房屋的意向,不管人家允不允许,你只要将邻居的信息提供给房屋中介,交易成功后就会得到现金答谢。昨日,房产中介一封意在发展“眼线”的信引来团结湖附近居民的非议;该房屋中介则认为,这种搜集信息的方式并不过分。
家住团结湖附近的马先生在路边接过一封信,在信中说“在您工作之余,如您得知所在的社区有出租或出售意向的业主信息,请记下他们的联系方式与我们联系,如在您的帮助下通过我公司成交,我们将反馈给您租赁100元、买卖800元的现金作为答谢”。
马先生越想越不对劲儿:“如果有人为了赚钱,没经过业主允许,将他的信息告诉中介,会给业主带来多少麻烦?就算业主公开了电话,也不见得愿意通过中介卖啊。”团结湖北三条的田女士也对这封信表示质疑,她说中介在社区里发展“眼线”并付酬劳,会导致业主信息大量外泄。
这封信来自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公司团结湖北口店。昨天中午,记者拨通了信中联系人程小姐的电话,表示有邻居要卖房,可提供其电话号码,但要求身份保密。程小姐说:“为了不让业主产生怀疑,我们就说是从网上得到他的信息。如果他当场拒绝中介,我会每半个月打电话追踪一下。”程小姐称,从6月中旬起向周围居民散发信件,已经有多名信息提供人得到了酬劳。对于居民们的质疑,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公司市场部的李女士表示,这是正常的信息搜集方式,但不是所有分店都采用。她解释说:“如果业主接到电话后,表示不想委托中介,我们不会勉强他。”李女士认为,中介主动搜集业主信息并不过分,相比之下,曾有物业公司直接找上门出售业主信息。
据柴傅律师事务所的夏翔律师介绍,按现行法律,该房产中介利用居民搜集业主信息应属合法行为。但如果获得信息后不停骚扰业主,并造成业主经济损失,业主可追究中介责任。(关庆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