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港嘉苑业主杨女士花费近70万元买下的房子,合同中约定的客厅窗户竟然变成了一堵墙。更绝的是,开发商为了“满足”杨女士对窗户的要求,维修时竟索性将墙面挖进去一部分,镶了面假窗户。因不堪被开发商糊弄,杨女士将北京嘉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告上法院,索赔损失11.3万余元。今天上午,朝阳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上午,开庭时间已经过了10多分钟,被告嘉轩公司一方却迟迟无人露面。又等了一会,一男一女两名代理人才推门进入法庭。原来两名代理人并未迟到,而是看到旁听席上的众多媒体后没敢进来。他们表示“需要请示领导”。进入法庭后,女代理人以涉及开发商和业主之间的纠纷以及公司的商业秘密为由,向法庭提出不公开审理的申请。
后法庭经研究给出答复,当涉及公司商业秘密的时候,代理人可及时提出,经法官确认后,会让媒体退离法庭。面对这样的结果,女代理人极不情愿之下,又要求延期审理,但被法庭驳回。无奈,女代理人提出,整个庭审她都将以书面形式进行,不会再做任何口头陈述。于是,在接下来的庭审过程中,两名代理人始终拿东西遮着自己的脸,并以沉默和文字应诉。
2005年,杨女士花费近70万元买下了朝阳区鹿港嘉苑的一套百平方米的房产,可收房时她却发现,在户型图中明确约定的客厅窗户却变成了一堵厚墙,堵住了室内的通风和采光。气愤之余,杨女士与开发商进行交涉,要求他们恢复房屋的使用要求,重新将窗户建好。于是,开发商对房屋进行了维修。但当杨女士再次检查时,眼前的景象却让她瞠目结舌。原来开发商所谓的维修,只是将墙面挖进去一部分,然后镶进了一扇只能朝里面打开的假窗户。面对开发商这样的“创意”,杨女士感到的是无奈。
法庭上,杨女士的代理人称,实际上,杨女士家那堵墙外被开发商违规建成了人防出口。杨女士曾因此多次和开发商进行交涉,但得到的答复却是,她要的只是窗户,假窗户也是窗户,所以他们不再负责。杨女士认为,开发商违反合同约定,未能提供带窗户的客厅,造成房屋贬值。因此她要求开发商给付6.8万余元的赔偿,并支付违约金4.4万余元。
庭审过程中,嘉轩公司的代理人向法庭提交了一份被他们称为商业秘密的设计图纸,媒体因此被请出法庭。庭审结束后,杨女士的代理人告诉记者,嘉轩公司的代理人是以那份图纸证明杨女士家当初设计的就是一堵墙。“他们称这份被指为商业秘密的图纸,曾经向业主进行过公示。既然都是商业秘密了,业主怎么可能见过?”据杨女士的代理人讲,开发商甚至否认那扇假窗户是他们的“杰作”。(张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