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在海淀区北太平路16号院的王女士(化名)不久前接到物业新一年的收费通知。所收的费用较往年增加了不少,王女士质疑其中不少项目“师出无名”。王女士向北京市非紧急救助中心12345反映了自己的困惑。昨天,记者来到该小区进行了采访。
4万元买下车位产权
北太平路16号院是一所机关大院,里面住着多家单位的职工。住在6号楼的王女士在当初分配房子时得到了一个地下车位,并花4万元将其购买下来。
王女士拿出一份2004年签署的“地下停车位购买协议书”,上面清楚地写道:乙方(王女士家)自付清车位购买款之日起,即拥有该车位的产权。此后,王女士只需向物业每年缴纳200余元的车位管理费即可。
车位凭空涨出24.4平方米
“今年8月份又到了交费时间,可是在这个收费单上,我们的车位面积从16.1平方米一下子增加到40.5平方米。说涨就涨,这也太随意了吧。”王女士家的车位没有凭空变大,但是怎么多出来了24.4平方米的面积呢?原来这是小区物业计量地下车库中过道的总面积后,算出的均摊面积。“物业说,车不可能被人抬着放到车位里,肯定要走过道。因此过道的面积要一起收取管理费。这就不合理了,车还会路过地面的道路呢,难道连那里的面积也一起算进来不成?”王女士颇是不解。
一个车位凭啥交两份钱?
王女士家的这个地下车位还给他们带来了另一个麻烦。“几天前,一直负责提供地下车库管理员的某单位说要自今年起收取每年200余元的车位管理费。这不就和物业费重复了么吗?”
王女士向记者出示了物业公司列出的今年物业费的收费标准。其中住房和地下车位统一按照每年每平方米9.11元收取。这9.11元包括绿化费、化粪池清掏费、住宅管理费和高压水泵维修保养费等与地下车位完全不相干的费用。
王女士认为地下车位也按这个标准收有些不合理。尽管如此,但由于费用较低,王女士还是每年如期上交,并未拖欠。现在又多出另一家单位收取同样性质的费用,王女士表示坚决反对:“我只能交一份。”
物业已决定取消重复收费
记者随后来到负责小区管理的翔达物业公司,一位经营部的工作人员向记者解释说:“我最近听到不少居民对这次物业费的收取有意见。公司领导考虑到9.11元的物业费对地下车位来说确实存在不合理的地方,因此决定今年完全取消车位管理费。但是,中铁建设集团负责给我们提供车库管理员,4名车库管理员要发工资,因此他们收取的费用,居民还是要上交的。”(黄敬 骆倩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