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不满物业服务,通州区靓景明居聂先生等三名业主拒交物业费,被物业告上法庭。通州区法院一审判其败诉后,聂先生等3人提起上诉。8月8日,此案将在北京市二中院开庭。
3业主被判给付拖欠物业费昨日,聂先生称,北京津华新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是靓景明居的物业服务提供商。
2004年4月份,他购买了小区楼房一套,并于当年7月3日入住。根据双方协议,聂先生应于每年6月1日前交纳下一年度的物业管理费,如拖欠物业费应该按比例交纳违约金。
由于对物业的管理资质和服务存在较大异议,聂先生从2005年6月1日起没交过物业费。另外两位业主也因对物业服务不满,拒缴物业费。
今年,物业公司向通州区法院起诉聂先生等3名业主,要求其给付拖欠的物业费,并支付违约金。
聂先生出示的一审判决书显示,通州区法院一审判决三业主败诉,全额给付拖欠的物业管理费,“对于提出拒绝交纳物业管理费的诸多理由,因缺乏法律依据和事实依据,不予支持。”事后,聂先生等人向市二中院提起上诉。
业主称物业服务不到位“我们不交物业费不是无理取闹,而是想维护业主们的合法权益。”昨日,聂先生说,小区物业公司是开发商选定的,非业主意志体现。入住后,他发现物业公司属于三级资质物业管理企业,根据建设部《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该公司不具备管理该小区资格,应该撤离。
聂先生等业主还提出,物业存在众多服务不到位现象,如小区里多次发生业主被打、车辆被偷等治安案件,最突出的是2006年6月10日,业主在保安的面前被殴打,京城多家媒体均有报道,“物业公司的服务已经让大家安全感严重丧失。”聂先生同时也是小区论坛的版主,为争得较多业主支持和关注,最近,他把上诉状放在论坛上公示,号召小区业主8月8日到庭审现场旁听。
“目前,还有几位业主找我们,愿出庭作证。”三位业主说,希望业主提供更多证据。(吴晓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