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9日,某科技公司老板田女士收到白下区法院一张传票,连呼“荒唐”,“两年前我用自己的房屋作抵押,委托中介向建设银行白下支行贷款做生意,没想到中介瞒天过海,骗银行说我要贷款买二手房,骗贷49万元后突然蒸发。”建行白下支行表示,钱名义上是贷给了田女士,当然要找她还。
“不可能为买自己的房子去贷款”
2001年,田女士和老公杨先生在富丽山庄买了一套房子,在建行办了按揭贷款,2004年4月9日全部还清。以这套房子作抵押,2004年4月28日,田女士又向银行贷款48万元做生意,并于2005年5月19日还清贷款。此后,因生意需要,田女士还想贷款,有人介绍她认识了信贷中介的刘某。她委托刘某,以富丽山庄房子作抵押,向建设银行白下支行贷款49万元。
田女士回忆,“2005年5月20日,我交给刘某2000元中介费,5月底,刘某约我一起来到华侨路房产交易所三楼金融超市,在挂着‘建设银行’字样的柜台,两位工作人员拿着空白的《房屋抵押合同》、《借款申请书》等表格材料让我们签字,并说贷款的人太多,不可能全部填好再签字,我相信他们,就先签了字。6月10日,刘某通知我贷款建行当天放出,存折在他那儿,让我13日到他那拿存折。6月13日,我去找他,办公室一直锁着,手机关机。随后收到金融超市工作人员的电话,说刘某卷款失踪了。”
之后发生的事让田女士大吃一惊,“我找到建设银行白下支行个人信贷部主任吕可,调出我的贷款资料,天哪,银行这笔贷款竟然下到了一个叫石宝义的账户上,吕可说,银行是以我从石保义手中买了富丽山庄的房子的名义放贷的。荒唐,这套房子是我的唯一住房,石宝义我根本不认识。我不可能为买自己的房子去贷款。白下公安分局经侦大队立案后,在网上通缉中介刘某。银行安慰我说,中介公司在银行有保证金,如果钱没到我手上,银行没理由要我还,等抓到刘某再说。”
“二手房放贷难道不查验房产证?”
田女士昨天来到快报,她带来了富丽山庄这套房子的两证,房产证上写明所有权人是她的老公,共有人是她。对中介成功导演的骗局,她有几处特别困惑。
“房产证上白纸黑字写着我的名字,怎么可能我买自己的房子?房产证上注明是‘白初’,意思是房主买的白下区新房,如果是我买二手房,上面就应该是‘白转’。2001年我从开发商手中买这套房子时,就在建行办的按揭,怎么可能几年后,我从什么石宝义手中再买回这套房?这套房子一直是我的,我怎么可能去银行贷款,买这套房子?据警方查实,石宝义也不知此事,他曾委托刘某贷款,刘某拿了他的身份证后,谎称丢了,用他的身份证骗银行办了相关手续。二手房买卖双方都不到场,银行怎么单相信中介就放贷49万?”
银行称中介是有合作关系的担保公司
昨天,记者来到长白街370号建设银行白下支行,个人信贷部主任吕可解释,“金融超市有各家银行的驻点柜台,田女士去办理手续的那家,是与建行有合作关系的担保公司,负责接待客户,将材料送到建行,办理贷款。这家担保公司负责前期材料真实性的审查,他们将田女士的购买二手房贷款申请、双方买卖契约、含税证明、借款合同、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收入证明等都提交给我们,材料齐全,我们审查,田女士有还款能力,又有房产作抵押,就予以放贷。”
银行放贷不需要买卖双方到现场吗?吕可说,“规定是要见面,但田女士情况特殊,她没有直接找银行,而是委托金融超市柜台,有担保公司负责前台把关。我们拿到材料后,主要查看客户的资信,是否有还款能力。为什么我们没有发现房子是田女士的,因为之前担保公司交给我们的房产证复印件是假的,我们无法知道。”
银行一直承诺贷款不该由田女士来还,为何两年以后将田女士告上法庭?吕可说,“第一,刘某这个人我们完全不知道,也不认识。第二,银行按照程序办事,一切资料都表明是田女士向我们银行贷款49万元。”
吕可介绍,担保公司一般都有100万保证金在银行,因为这个案件没有定性,49万被骗贷款究竟由谁来买单,全凭法院认定。(俞燕芳 赵守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