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中的集中供暖变成小锅炉入户供暖,认为此改动既危险又费钱,新街口桃园小区业主黄先生状告开发商和设计方,要求他们修改供暖方式,并赔款一万元。近日,宣武法院受理此案。
黄先生说,2001年,开发商北京西都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和他签回迁协议时承诺,小区的供暖方式为集中供暖。但他于2003年入住后发现,供暖方式改成了分户供暖,家里厨房放了一个燃气采暖炉。
“厨房本来就小,又加了个小锅炉,占用空间不说,问题是又危险又费钱!”黄先生向市规委勘察设计与测绘管理办公室反映问题。2005年1月底,该办公室回复说,通过复审设计单位华通设计顾问工程有限公司提供的小区施工图,认为黄先生所在楼燃气采暖装置的设计不符合设计规范,会影响采暖装置的维修和使用。
设计单位给市规委的回复称,小区原本设计为集中供暖。但施工图完成后,因热力问题未解决,开发商要求设计单位将图纸改成壁挂式燃气炉方式供暖。但这一改动,并未经过市规委审批。
对于“热力问题未能解决”的说法,黄先生并不认可,他说自己咨询过热力公司,对方说该小区可以通热力。黄先生要求开发商和设计单位按照市规委的意见修改燃气采暖施工图,并赔偿他一万元损失。
昨天,北京西都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办公室的吕女士在电话中表示,他们已委托律师应诉,对于具体情况,她让记者询问一杨姓总工程师,但记者根据吕女士提供的电话,至截稿时仍未能找到对方。而华通设计顾问工程有限公司办公室的工作人员则表示,他们只是应开发商的要求修改方案,对于方案的报审工作他们不负责。(裴晓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