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深圳市停车位买卖有望全面合法化,停车位可拥有独立产权证,可进行转让、抵押、出租等。今年5月,深圳市有关部门开展停车位转让问题问卷调查,征求公众对《深圳市区分所有建筑物停车位出让转让办法》(意见稿)的看法。据悉,该办法为国内首部明晰停车位产权归属的地方条例,有望年内出台。
据了解,在此之前,深圳不少停车位均已实行“变相买卖”,这部分车位将来如何处置?小区停车位销售对象可以是业主以外的人员吗?如何防止停车位这一“稀缺资源”将来沦为爆炒对象?欢迎读者拨打热线电话83900011参与讨论。
A
产权不明小区车位能否卖
宝安区绿海名居的业主们即将办理入伙,但近来一个出售小区车位的电话让业主们的内心不再平静。电话中称:“现在小区的地下停车位将进行出售,每个售价高达8万元。”对于中介公司出售车位的行为,业主们都感到十分愤怒。昨天,有业主向本报反映,认为这些车位本应属于业主所有,中介公司凭什么把属于业主的东西拿来再销售?据悉,这些业主纷纷在相关网站的业主论坛上发出帖子,要求业主们团结起来联合抵制这种行为,不要去购买车位。”据记者了解,目前该小区明确表示参与抵制行动的业主已达70余人。
昨天,记者与业主唐先生取得联系。据介绍,2006年10月22日,他以每平方米6300元的价格在绿海名居购置了一套住房。唐先生说,该小区共有6栋高层建筑,周围的环境虽不好,但相对深圳市区房价来说,价格还是很便宜的,而且附近已规划了一个配套较成熟的小区,应该说小区前景不错,于是下定决心买了一套。
唐先生说,当时签订购房合同时,曾经注意看合同中是否有关于地下停车场产权归属问题的条款,结果发现合同中都只是一些基本的通用条款,并没有明确对此进行说明,唐先生也就没有再追问。最近眼看就要喜迁新居了,他近日接到了一个陌生电话。对方称小区内的地下停车位现在开始出售,每个售价8万元。唐先生觉得很奇怪,他告诉记者,按道理业主所缴纳的购房款中,已经包含了公共区域的面积,凭什么再向我们收费呢?他到小区的业主论坛上一看才知道,原来很多业主都接到了同样的电话,大都觉得十分气愤,应该联合起来进行抵制。唐先生认为,地下车库的产权问题既然没有明确写在购房合同中,那也就是说现在产权根本不明,在此情况下,对于一个产权不明的车位要以高价出售,这明显侵犯了业主们的合法权益。唐先生说:“现在业主还没有入住,还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而目前已明确表示反对售卖停车位的业主至少有70位。如果这种情况继续下去,业主们将成立抵制联盟,用法律的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
B
不能办证是否会有后遗症
南山区观海台花园一位邱先生对记者说,两年前,他以10万元的价格在小区购买了一个停车位。当时他与售卖方只是签订了一个对方加盖公章的买卖合同。邱先生提到,当时签订此合同交钱后,对方只是给了个收据,连个发票也没有,而他所考虑的就是每天停车比较方便一点,其他便没有想那么多。
作为该小区最早一批住户,汤先生的车已换了两次,但他一直没有在小区购买停车位,仍每个月交250元租车位。汤先生告诉记者,早前有人向他推销过停车位,他拒绝了。汤先生的想法是,小区停车场作为配套设施,其有无是当初买房时的一个重要参考,在停车场产权尚不明晰、有关规定没有正式出台的情况下,目前所签的购买车位合同并不具法律效力,贸然买下停车位难保将来不会有后遗症。汤先生说,将来相关规定出来后,停车位要是有产权且位置适当,他会考虑去买,毕竟这是件好事情。
C
1年上涨1万是否还会再涨
记者昨日下午在福田区的东方玫瑰花园小区发现,部分中介公司除了打出售楼广告外,最近还专门贴出一则广告,将售楼与卖车位捆绑在一起销售。在一家中介的橱窗上,记者看到,一个车位的售价明确标价为13万元,而据了解,此前的价格要比这低许多。
小区业主王女士告诉记者,她是1998年购买现有住房,属于小区的第一批业主。当时规定,每个购买了标准户型单位的业主都可以获赠一个车位,小户型的业主则没有购买车位的权利。王女士说,她当时就获赠了一个,但到2001年正式入住后,她发现只有一个车位已不够用,便以5万元的价格购买了一个车位。6年以后,她发现,小区一个车位的价格已经达到了13万元。记者采访中了解到,目前即使以这样的价格车位也不容易买得到,前提是必须有业主肯放盘才有机会。小区的一些居民告诉记者,停车位价格是一个见仁见智的问题,你觉得值得就可以购买。有业主说,如果业主真的有需要,能够有机会买到车位也是很好的。
观海台花园也出现类似情况。记者昨日在该小区了解到,这里的停车位出售价格也是“一浪高过一浪”,由原先几万元同样飙升到十几万元。在小区地下停车库里,记者见到许多车位前挂有“私家车位”的牌子。车主林女士告诉记者,她是2003年入住该花园的,当时就以5万元的价格买下了一个停车位,现在这里的停车位按位置、类型的不同,价格已涨到12万元至14万元不等。她表示,当时幸好买了车位,要是现在买就贵多了。
D
地产中介是否炒卖停车位
作为绿海名居的业主,万先生说,他7月9日上午也接到了卖车位电话。对方称,现在位列前100名购买车位的业主,可以以7万元的优惠价格购买,排名100名以后的业主,购买价格将涨到8万元。万先生说,当时他一口回绝了对方,随后通过号码回拨,万先生发现推销车位的单位,正是将楼盘出售给他们的一家地产中介公司。
万先生认为,小区业主有优先租车位的权利,而中介公司这样明目张胆地对车位进行炒卖,属于不正当得利,是一种违法行为。万先生说,他们小区中共有880余套住房,中介公司的这种行为侵犯了广大居民的切身利益。特别是因排名序号的不同造成前后售价不一,地产中介更有炒作停车位的嫌疑。万先生说:“深圳机动车的保有量已居全国前列,将来买车的人还会越来越多,停车位本身就是稀缺资源,不排除有人会进行不正当炒作。”不少市民在接受采访时都提到,将来出台的相关规定,一定要提前做好预防,防止有人将停车位炒成天价,让许多人的车无处可停,甚至占用到公共道路,损害大多数人的利益,也给公共交通管理带来不便。
E
停车位是否该只卖给业主
对停车位允许买卖的新规定,观海台花园的汤先生十分认可,并认为出卖停车位是大势所趋,香港及国外的许多城市均是如此。他向记者提到,为避免将来有可能发生炒卖停车位的现象,他希望有关部门作出规定,小区停车位只能卖给本小区业主,具体可按照一户只能购买一个停车位的方式来进行。汤先生谈到,他本人坚决反对将停车位出售给小区业主以外之人,即便小区停车位略有富余,也不可对外售卖。记者采访多位业主,均提出了与汤先生相同的意见。有人表示,若将来有外面的人买了他们小区的停车位,他们会采取行动将车库出入口给堵住。
观海台花园管理处一位姓吕的负责人对记者说,该小区现有900余套房子,地下停车位达600多个,目前小区共有500台车,还留有100多空车位。他谈到,应业主要求,小区的停车位一直有买卖,现在约卖出去一半,而观海台花园附近一小区的所有停车位则早在一两年前已全部卖完。这位负责人说,深圳拟出台停车位买卖的办法后,他们曾打算暂停车位买卖,等规定正式颁布后再对外发售。这位负责人明确提出,停车位必须只能卖给小区业主,并且不管房屋面积大小,一户只能买一个;否则的话,将给管理处在车辆及小区的安全管理上留下隐患。鉴于目前已有车位卖出,他相信将来出台的有关规定会予以考虑,同时也建议对任意炒卖停车位现象进行扼制。(张家彭 李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