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建委昨天在北京市房地产交易管理网上发布了美丽家园房地产经纪公司停止从事房屋租赁代理业务的通告,通告称“美丽家园”已申请停止从事房屋租赁代理业务并申明已终止全部房屋出租代理合同及房屋租赁合同。可截至昨天下午5时,记者发现“美丽家园”的租赁代理业务仍在“按部就班”地开展。
按照市建委的规定,房地产经纪机构停止从事房屋租赁代理业务并已终止房屋租赁代理业务所涉及全部合同的,应向市建委提出申请,由市建委主管部门通知指定银行并在网上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0天,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市建委主管部门通知指定银行返还保证金。
在市建委进行公示后,记者昨天下午以出租者身份向“美丽家园”交道口店咨询,店内的工作人员陈先生和包女士均表示,可以对记者提供的房子进行租赁代理。
“美丽家园经纪公司继续开展上述业务明显违规。”市建委房屋市场管理处负责人表示,将会对“美丽家园”的违规行为进行处罚,可能不再返还其60万元保证金。
这位负责人还提醒目前仍与“美丽家园”有房屋租赁代理、房屋租赁合同关系或有租赁纠纷未解决的房屋出租人及承租人,自通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与该公司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朝阳区建设委员会投诉,也可通过北京市房地产交易管理网(www.bjfdc.gov.cn)在线提交投诉。(刘宇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