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通过房产中介买了一套二手房,在签订买卖合同前,中介业务员徐某突然提出要替我去房地产交易中心支付7万元契税。谁知他拿了钱后竟然一去不复返,手机也始终处于关机状态,我一看情况不妙,立刻报了警。”近日,读者郑先生致电晨报热线,反映买房时遭遇的骗局。
房产中介方面对此表示,该业务员的行为违反了相关操作流程,目前公司正在积极配合警方调查,不过由于郑先生无法提供业务员收取现金的凭证,因此业务员卷走了多少钱款仍是未知数。
业务员“缴纳契税”一去不返
5月上旬,郑先生在徐汇区某房产中介看中位于龙漕路的一套住宅,经过买卖双方多次协商,总价最终定在129万元。6月6日晚,业务员徐某打电话给郑先生,让他第二天来公司和卖家签订买卖合同,按照合同上的约定,签约时需要支付首付款35万元。
6月7日上午,在徐某的陪同下,郑先生来到银行开了一张金额为35万元的个人本票,准备用作首付款。就在郑先生准备离开银行前往中介公司时,徐某突然面露难色:“现在已接近中午了,如果签约结束后再去交易中心办理房产过户的话,那里的工作人员肯定已经午休了,只有下午再去办理,这可能会耽误交房时间。”郑先生听后心里很着急,徐某于是建议两人分头行动:郑先生独自去公司与卖家签约,自己则帮他去交易中心缴纳7万元的契税并办理过户手续。看到郑先生将信将疑的表情,徐某拿出卖家的房产证塞到他手里:“你放一百个心好了,产证在你手里,我还能耍什么花招?”看到徐某信誓旦旦地保证“办完过户手续就立刻赶回公司”,郑先生从银行里取了7万元现金,交到对方手里。
一刻钟后,郑先生赶到中介公司,等了许久也不见卖家,心里不由掠过一丝不安。他赶紧打电话联系徐某,可是对方手机始终处于关机状态。郑先生这才意识到自己上了当,立刻报了警。
房产中介配合警方寻人
记者联系到中介公司,对方表示:“按照有关操作流程,只有买卖双方签订好买卖合同后,才能去交易中心办理过户手续,而且过户时买卖双方必须到场。徐某的做法很明显是不符合规范的。”该公司负责人告诉记者,公司为了规避资金风险采取了多项措施,贴在墙上的告示以及与客户签订的协议上均写明资金必须进公司财务账户,业务员不得经手任何资金。
此外,在提供给郑先生的付款协议上罗列了付款流程,如果郑先生事先仔细看清楚的话,就不会让业务员有机可乘,造成惨重的经济损失。由于郑先生支付钱款给徐某时没有索要收据,因此被卷走7万元现金仅是郑先生的一面之词,具体金额只有等找到徐某才能真相大白。
这位负责人透露,徐某原籍为安徽,事发后公司方面一边积极配合警方的调查工作,一边想方设法联系徐某在上海的亲戚朋友,希望获得一些线索。
[律师观点]
该各打五十大板
昨天,记者联系到上海联业律师事务所王展律师,他认为,在这起纠纷中,买方郑先生和中介公司均有过错,因此双方都应承担一定的责任。首先,房产契税应该在买卖合同签订后由买方本人缴纳,在尚未签订买卖合同而且没有书面委托中介公司代缴契税的情况下,贸然把大额现金交给业务员显然不妥。
至于被卷走的现金数量,买方应该提供相应的证据,例如银行取款记录、目击者证词等。其次,业务员徐某是中介公司的正式员工,他利用职务的便利卷走客户的资金并潜逃,这充分暴露出该中介公司的人员聘用和管理制度存在严重缺陷,因此也存在一定过错。
王展提醒,在支付钱款时,尽量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进行,避免中介业务员接触到大额现金,对于定金等需要业务员转交的钱款,必须要求对方出具本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收据,以免日后产生纠纷。(姚克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