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是开发商延期交房,后来业主认为新房的配套设施和环境达不到入住标准,为此,西山美墅馆C区的业主和开发商因延期交房如何支付违约金的问题产生纠纷,导致C3、C4、C7、C8四幢豪宅闲置至今无人入住。
业主们期待,本周开发商能给他们一个满意的答复,否则将通过法律途径索赔损失。
业主自述 收房日期延迟4个月
住在西山脚下,在京城夕照的流光溢彩中近望香山,是王先生购买西山美墅馆房子的初衷。怀揣同样美好憧憬的还有C区四幢楼的其他50多户业主。
2005年,王先生选中了西山美墅馆C8号楼一所200多平方米的房子,当时购入价格约为每平方米9000元。
2006年10月20日,购房合同上的交付日期到了,房子却仍处在施工中。直到2007年2月14日,C区的50多户业主才接到了入住通知书。
因收房标准起争执
“那只是一张纸而已,根本没有达到入住标准。”王先生说起收房时的情形直摇头。
据业主们描述,拿到入住通知书后,他们就赶去看新房。C3、C4、C7、C8四幢楼的部分外立面还未竣工,部分新房的线路管道仍旧凌乱不堪,小区道路还未浇灌水泥,都是石块和泥土。
有心细的业主发现,C7建成的楼盘和规划图相比,缺了一大块,还有十几户房子根本没建。业主们表示,C7的问题不解决,即使他们入住了,生活也会受影响。
“新房实际没有达到收房标准,就应该赔偿违约金。”业主们表示,他们要求开发商按合同赔付违约金,包括2月14日之后的时间段。但遭到拒绝。
据C区业主介绍,为保留证据,他们于4月9日请海淀区公证处来到西山美墅馆进行拍照取证。
记者探访 C区四幢楼无人入住
5月27日下午,记者来到了西山美墅馆C区。和之前几期楼房不同的是,C区的四幢楼全都“独守空房”,没有业主入住,只有几名工人正在房内施工。
记者注意到,部分楼房的墙体上仍有几米长的洞,门前则都是砖块和水泥灰,电缆线路裸露在墙体外侧。整整四幢楼房只有几名工人住在一个房间里。这四幢楼的西侧围着一堵两米多高的围墙,几辆起重机正在围墙另一头的工地施工。
此外,记者对比销售人员提供的户型规划图发现,图上C7号楼靠西部分确实有一大块并未出现在小区里。
B区的业主告诉记者,C区交房后一直没有业主入住,“也没法住,路还是一个多月前才修好的呢。”
开发商回应 分歧源于理解有误
5月28日,全程负责C区事件的北京三九建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客服部经理蔡维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房子是严格按照交付标准发放入住通知书的。
蔡维说,C区的确出现延期交房至今年2月14日,公司应该按合同向业主支付每天万分之三的违约金,“但2月14日发放入住通知时,小区已经达到交房要求,并没违约。”
至于小区道路、楼房外立面、线路管道等业主质疑的问题,蔡维并没直接回复记者,只是一再强调已达交房要求。
至于C7未建部分楼房,蔡维称准备建,但何时建好,他也说不好。蔡维告诉记者,之所以和业主对延期交房的赔付时间跨度出现分歧,是由于理解上出现问题。
今天上午,蔡维再次接受采访时表示,目前仍未和业主达成一致,公司老总正在起草一份《致业主函》,如业主不接受函件内容,将于近日和业主进行面谈。
业主算账
根据业主和开发商签订的《商品房预售合同》约定,开发商延期交房每天按预付房款的万分之三标准赔付。
以C4业主张力(化名)为例,一次性付清单价9000元/平方米、共215平方米的房子总价193.5万元。
如延期交房,开发商每天赔付款额:已付房款193.5万元×(3/10000)=580.5元。
业主认为截至6月4日,应赔付580.5元×229天≈13.69万元。
开发商认为只需赔付至2月14日为:580.5元×117天≈6.79万元。二者相差悬殊。
律师观点
应以实际入住条件为赔付依据
“延期交房违约金赔付不能简单以入住通知书时间为依据,”北京市律协消费者权益保护专业委员会主任邱宝昌表示,赔付应以房子是否真正达到入住标准做依据,必须根据双方签订的合同进行规范。邱律师认为,如经过审核后发现的确未达到入住标准的,业主可要求延长赔付时间。
据邱律师介绍,目前房地产界延期交房的事件十分普遍,是一个应该引起重视的行业现象。
相关事件链接
5月25日,据《新京报》报道,丰台区东铁匠营状元城小区开发商购房合同中承诺是2006年9月30日交房,但一直延期,五次承诺五次延期。延期原因涉及拆迁受阻、配套工程迟完工、工程款的支付等多种原因。
据《京华时报》5月25日报道,马甸桥东的华龙大厦合同书表明于2004年12月交房。到了交房期限,开发商一纸通知函将交房日期延至2005年6月28日,从此,交房一再延期。从2005年6月28日延至2005年8月初,至力争2005年10月30日交房,再至2006年3月底,至今仍未交房。(刘伟)